據北京時間11日報道,9月2日,浙江金華一80後小夥騎電動車經過一路口時,扶起一位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沒想到對方反報警稱是被他撞倒。事發後,交警通過調取事發路段店家監控,證實小夥未撞到老人。終獲清白的小夥表示,將起訴訛詐的老人一家,後來經過警方耐心說服,放棄了起訴。

這件事在網上引起爭議,絕大部分網友認為,訛詐行為如果不受到懲戒,只會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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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不構成敲詐勒索罪,但小夥的名譽權官司該打!

對於這起事件,網路上有些網友和幾個大V說這個訛人男子涉嫌敲詐勒索罪。我認為這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是以威脅手段或要挾手段索要財物,本次事件中並不存在這些情節。不符合敲詐勒索的構成要件。

這起事件應該是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是侵權責任法。在本起事件中,比較靠譜的起訴由頭是提起侵犯名譽權之訴。另外由於你的誣告侵權,我要多次到交管局去配合警方調查,產生了一些誤工費和各種路費。據報道,現在被誣告撞人的小夥準備起訴的訴求是要求對方賠禮道歉並賠償一元錢。我認為這個訴訟請求還是比較合理的。

我認為這個官司很有社會意義,這個官司非常應該打。以前的類似案例都是扶老人被訛,經過調查後還做好事者一個清白就結束了。而這次起訴要給予這些訛人者進行法律上的懲罰。讓他們意識到其行為是社會公序良俗不能容忍的。

這起案子如果判決得當,對於以後類似事件中的訛人者無疑是一個嚴正警告,對於壓制歪風邪氣、提振社會正能量是有很大積極意義的。

————————原答案——————————

和稀泥未必受待見,王警官做了他不該做的事!

見義勇為,前去扶起摔倒的老人,卻被老人報警訛詐。終於藉助監控視頻還了自己清白,小夥子一怒之下表示將會起訴老人。

就在大家紛紛為小夥子拍手稱快的時候,網上就傳來了消息,說在當地某位警官的調解下,小夥子已經放棄了訴訟的念頭。

誠然,調解矛盾糾紛是一個警察的職責。但是這位警官卻做了他不該做的事。原因就在於,大家所希望看到的一起訴訟被他叫停了,勸阻了。這個訛詐的老人可以揚長而去了,他的家屬更加有恃無恐了。

扶老人被訛詐的事情,每次發生都讓人大跌眼鏡,心生憤恨。希望以後遇到這樣的事情的時候,能有人勇敢的站出來,通過司法途徑,讓訛詐者嘗到法律的苦頭。


怎麼總有這種人給「知乎警察」找麻煩?得花多少時間才能洗乾淨啊。

這泥和得,開過混凝土攪拌車吧?


目前我們國家對待老人很多都是有法不依,對待未成年犯罪極度寬容,指望他長大了能成為科學家還是咋的?

要我說啊,這些老無賴罰款人家不掏,拘留年紀太大身體喫不消,不收。判刑更不可能。那怎麼辦呢?我有一技,對待這些變壞的老無賴,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到他的弱點,這個弱點就是老人的醫保卡,退休金,各種福利,比如坐公交免費。碰瓷以後計入不良記錄,扣除醫保卡額度和報銷比例,降低養老退休金的發放額度,取消或降低公交卡的金額,然後呢你再在看看還有沒有老人敢耍無賴,肯定都變成核心價值觀裡面的模範,遵紀守法,過馬路都不帶闖紅燈的五好老人,這幫老無賴就是欠收拾。


警察和稀泥成了習慣,想當好人啊……不過這事還不怪警察,小夥子自己耗不起時間。試想下,誰願意耗時間精力金錢去打這樣的官司啊,最要命的是法院估摸著也判不了什麼,敲詐未遂?判他半年,緩期2年?針對性修法不能再拖延了!對這種無賴無良老人,曝光|罰款|拘留|罰款,怎麼也好,不要再教育就放了,警察搞得跟小學老師似的


那些說小夥子沒起訴的來看看這一家人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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