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位律師、10餘位助理、堆疊超2米的抄襲證據……歷時兩年的《錦綉未央》抄襲案終於等來了宣判的日子。5月8日,作家沈文文訴小說《錦綉未央》原著作者周靜及當當網侵害著作權糾紛首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靜侵權成立,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之內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元及維權開支1.65萬元,共計13.65萬元。面對當下,首案的勝訴,無疑為那些正在維權路上艱難行進的著作權人們,注入了一針強心劑。面對未來,維權的路仍道阻且長。

涉嫌抄襲200餘本小說、8位律師維權兩年『錦綉未央』抄襲案到底贏了什麼 新聞 第1張

首案勝訴歷時兩年

5月8日,小說《錦綉未央》抄襲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原告沈文文訴稱,其以“追月逐花”為筆名創作了小說《身歷六帝寵不衰》,其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該作品於2009年7月1日由百花文藝出版社出版。後發現周靜以“秦簡”為筆名創作了小說《庶女有毒》,更名為《錦綉未央》,周靜在《錦綉未央》一書中未經許可抄襲了沈文文創作的《身歷六帝寵不衰》中的580句語句和2處情節。這些抄襲的文字雖分散於《錦綉未央》一書的不同段落,但無論在語句表達、人物塑造、情節結構、故事核心等方面都是一致的。

最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錦綉未央》在116處語句、2處情節與《身歷六帝寵不衰》一書構成實質性相似,侵害了沈文文依法享有的著作權,故判決周靜停止對小說《錦綉未央》的復制、發行及網絡傳播;北京當當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綉未央》的銷售;周靜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65萬元;駁回原告沈文文的其他訴訟請求。

公開資料顯示,小說《錦綉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由周靜所寫,並自2012年6月起陸續對外發表,該作品在發表後曾一度成為當時的熱文,吸引不少讀者的目光,但被質疑涉嫌抄襲的聲音也從未停止。2016年,由《錦綉未央》改編的同名電視劇正式播出,使得抄襲的質疑愈演愈烈,有數據顯示,該書涉嫌抄襲200餘本小說,在所有294章的內容中只有9章未抄襲。

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首先對《身歷六帝寵不衰》一案進行審理。作家維權律師團負責人王國華表示,此案為《錦綉未央》侵權案首案,另外還有11案等待法院後續宣判。

13.65萬元判賠制約了誰

首案勝訴的消息,引得眾多關注此案的讀者和網友一片叫好。然而,賠償經濟損失加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僅有13.65萬元的數字,也帶來一番爭議,不少人認為,該案的賠償金額較低,無法起到更大的懲戒作用。

王國華對此解釋稱,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與抄襲比例有關。據北京市朝陽人民法院依法認定,《錦綉未央》中有近3萬字構成對沈文文享有的復制權、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這與案件涉及字數近300萬相比,體量相對較小。

“由於被告抄襲內容佔權利書的比例大約為6%-7%,因此會影響賠償金額的判定。但未來還將有11案陸續宣判,被告共計需要賠償的金額便不會是10萬元或20餘萬元這麼簡單”,王國華表示。

對於13.65萬元的判賠金額,許多從業者感到忿忿不平,網文作家尤先生表示,“被告通過小說《錦綉未央》不僅實現文字上的收入,還賣了改編版權,將小說改編為電視劇、漫畫等其他類型作品。雖然以上授權金額未被公開,但鑒於近年來小說改編權的金額與日俱增,被告獲得的版權收入也不會是一個小數。13.65萬元與被告藉助小說獲取的較大收益進行對比,不值一提”。

在編劇餘飛看來,目前國內的抄襲成本較低,若要真正通過賠償對侵權者起到警戒作用,應將賠償金額設定為侵權者將藉助抄襲賺取的收益全部吐出來,使其無法通過抄襲獲得一分收入。如果敗訴繳納賠償金額後,反而還能讓侵權者留有盈餘,也會助長對方繼續選擇抄襲。

據王國華透露,此次為了讓案件更加順利,權利人只針對小說方面進行維權,後續是否還會進一步針對其他改編作品發起維權,需要再看權利人的意願與實際情況。

手段花樣繁多難界定

現階段網絡文學市場抄襲的情況不時出現,不僅手段花樣繁多,還給抄襲界定帶來不小的困難。

網絡文學作家胡女士表示,業內最簡單的抄襲方法便是選擇一本作品,將主要情節、人物關系均原樣復制,重新設定作品人物的名字,簡單修改部分段落或語句,直接大段拿過來的也有,最終再給作品重新起一個吸引眼球的名字,便算完成。但這類抄襲手段簡單,一查就能查出來,所以也逐步出現更加復雜的抄襲手段。

目前有部分抄襲者並非選擇一本書,而是將三四本書的內容混合在一起,左抄一點,右抄一點,最後再將內容糅合在一起。

而《錦綉未央》則是抄襲案中的一個極端案例,據案件中間人青崖透露,《錦綉未央》的抄法是在主線抄襲耽美小說《長歌天下》的情況下,大量復制其他小說中完整連續的情節,“抄的書多了,每本書被抄字數所佔《錦綉未央》總字數的比例稀釋到一定程度,單個作者想起訴時便難以被判定為抄襲”。

這一抄襲方式也給原告律師團帶來不小的工作量。“為了查找並判斷是否為抄襲,8、9位律師,與10餘位助理,再加上眾多志願者共同參與,耗費了近半年的時間才完成取證環節。這在我從業經歷裏,屬於體量較大的一個案件”,王國華如是說,“如果將該系列案件的資料堆疊起來,高度能達到兩米多”。

在餘飛看來,並非所有抄襲均能讓人明眼一看就能分辨出來,但現階段國內對抄襲的判定、比例等方面還沒有較為明確的參考或細則,因此一旦面對高手段的抄襲,如何界定便成為難題。

贏得未來道阻且長

如今已經歷20餘年發展的網絡文學,不僅早在2017年市場規模便已上升至約130億元,商業模式也愈發成熟,同時還擁有3.8億名讀者、1400萬名作者、1600餘萬種作品。

在整體市場規模持續擴容的背景下,相關從業者也尋覓到更大的發展空間。閱文集團、掌閱科技等公司已分別登陸港交所和A股,實現對接資本市場;BAT在內的玩家也在網絡文學領域加深佈局,包括阿里文學曾投入百萬舉辦徵文大賽“星璨杯”,愛奇藝文學綁定南派三叔、Fresh果果、水千丞等知名作家,均為市場發展添一把力;此外,網絡文學作家的事業發展也迎來一個新的臺階,唐七公子、天蠶土豆等作家在執筆創作外,均陸續成立獨立公司,走上運營作品的道路。

然而,在風光的背後,網絡文學市場也不可避免地面臨著發展挑戰。據艾瑞諮詢此前發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中國網絡文學整體盜版損失規模為58.3億元,且網絡文學的盜版損失佔到了同期市場規模的58.3%,遠高於數字音樂的5.9%和網絡視頻的14.3%。

泛濫的盜版無疑會制約網絡文學的良性發展,如何能進一步凈化市場成為當下不得不重視的問題,但要完全根除,並不是短期便能達成。

餘飛認為,遏制頻頻出現的抄襲、盜版,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同時也要加大對抄襲侵權者的懲戒力度,如存在明知故犯或非首次侵權的劣跡,可令該作家或平臺在五年之內不得進入市場等。此外還有從業者認為,原著作者在面對侵權行為時要勇於站出來維權,行業及政府層面則要通過各自的渠道和方式進一步強化版權保護,規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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