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察局今年七月一號起在萬里隧道實施「平均速率」執法,取締超速,只要進出隧道時間低於57.3秒就會開罰,根據警方統計,短短22天就開出2140張罰單,每天平均近百輛車遭罰,而每張罰單至少1800元,等於新北市庫進帳約385萬元。警方強調,執法是為了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不是要和民眾搶錢。

 

公路總局日前編列200萬元經費建置這套系統,車輛進出隧道,只要平均速高於限速,相關資料就會轉給新北市警察局開罰。

 

萬里隧道限速50公里,一般都是超速10公里開罰,但因民眾對科技執法有疑慮,改為超速20公里、意即車速超過70公里才會開罰;以經過隧道距離來算,等於要57.3秒,只要是低於57.3秒,代表時速超過70公里,就會開罰。

 

警方統計,萬里隧道每日車流量約萬餘輛,1日至22日開出2140張超速罰單,但只約占用路人總數1%。

 

警方也表示,這是自2017年中陸續參考英國、義大利、澳洲「平均速率」執法成效,發現可降低事故發生率、空氣汙染,亦可以提高該路段的車流穩定性;過去也曾在新北市新莊區堤外道路實施「平均速率」執法,只是當時只監測,沒有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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