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7 11:11

〔記者溫於德/臺北報導〕上月喜獲麟兒的「蛇姬」林採緹,前年與Under Lover主唱老公胡睿兒呼麻被逮、遭送辦;林之後承認犯行,獲緩起訴。但林也因呼麻損害經紀公司形象,遭公司求償300萬元;案經臺北地院審理,今天上午判林應賠償45萬元,可上訴。

經紀公司委任律師日前明白指出,林採緹前年9月呼麻被逮,雖未解約,但已違反合約內不得涉毒條款,且因林吸毒所致,影響公司原已為她談好的香港工作,導致兩家香港廠商一度對公司求償1117萬餘元;公司因此求償林300萬元。

林採緹委任律師則說,林雖不爭執賠償責任,但請求在合理範圍內,且違約金應在兩造中止合約後才能請求,但實際上雙方合約關係尚存、今年底才會結束,經紀公司沒有理由求償違約金;至於林願意賠償多少?律師說,應只有一間廠商請她拍攝廣告所付價金45萬元,盼以此條件調解。

經紀公司聽聞後立刻拒絕也說,若林採緹只願拿出45萬元,公司拒絕調解,且公司除了承擔呼麻事件遭其他廠商中止合作外,另包括商譽損失,要求林的律師一併考量。

法官今日審結,判林採緹應賠償經紀公司45萬,可上訴。

至於胡睿兒,除被爆撿屍性侵、尚由臺北地檢署偵辦外,去年也因被控片面解約,遭經紀公司東聲唱片求償1000萬元;承審法官已安排雙方下週一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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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採緹(左)與胡睿兒呼麻,檢方給予緩起訴,但林也因呼麻損害經紀公司形象,遭公司求償300萬元;案經臺北地院審理,今天上午判林應賠償45萬元,可上訴。(翻攝自臉書)

    林採緹(左)與胡睿兒呼麻,檢方給予緩起訴,但林也因呼麻損害經紀公司形象,遭公司求償300萬元;案經臺北地院審理,今天上午判林應賠償45萬元,可上訴。(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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