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另一個令人尷尬的事實是,其實大多數人並不能很好地區分「遊戲成癮」和「網路成癮」,就更別提「遊戲障礙」和「網路成癮」了。在我們身邊的世界裡,人們更傾向於用「網癮」或「沉迷」來涵蓋一切和計算機有關的行為——舉個例子,當一個憤怒的母親控訴她的孩子「變成惡魔」的時候,其實你並不知道她具體是在說什麼。
本來很靠譜但是被傳播後不靠譜的例子是「網路成癮」的來源。1994年12月,匹茲堡大學的金伯利·揚(Kimberly Young)在對約500名大學生的上網狀況進行調查研究後,認定「超過300名學生具有網路依賴的癥狀」。雖然樣本的數量級完全不夠豐富,但她仍在自己的論文《網癮:一種新型臨牀障礙的出現》中提出了一個結論:人們確實有可能對網路上癮。
金伯利·揚曾努力使這一診斷標準被美國心理協會(APA)認可。基於種種原因,她的結論沒能被APA採納,但這並不能阻止媒體以極大的熱情報道她的研究結果——無論是針對網路,還是網癮,對於公眾而言都是個好話題。
演講中的金伯利·揚 本來就不太靠譜的例子恐怕要說到網路成癮障礙(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IAD)這一概念本身。這個詞最早由美國精神病醫生伊萬·戈登伯格(Ivan Goldberg)於1995年提出。有趣的是,他提出這個詞的初衷實際上是用來「一本道」——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伊萬·戈登伯格本身就是個網迷,大概是出於自嘲,他在心理學家社區Psycom上模擬DSM-4——即第四版《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的「病理性賭博成癮」診斷標準發明瞭一個「病理性網路成癮」的概念。既然是開玩笑,那自然也可以胡說。他的癥狀描述中出現了 「重要的社會和職業活動由於個人使用網路而減少乃至中斷」「出現關於網路的幻想和夢」以及「自願或非自願地出現手指輸入(鍵盤)行為」等癥狀——他就是在開玩笑,或者善意釣魚,但公眾可沒看出來。媒體紛紛報導,無數人表示關注。
最後,伊萬·戈登伯格不得不跑出來聲明自己是開玩笑的。「人們可能把任何事情做得過頭,網路成癮並不能算作真正的障礙,真正的成癮症比網路成癮要嚴重很多。」
在古老的東方,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充斥著許多半真半假的信息,許多境外信息經過媒體轉譯、傳播,再加上一點危言聳聽和標題黨,就變得連新聞的主角都不明就裡。哪怕是現在,看看相關的新聞,又有多少傳媒不會把標題定為「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網路成癮是一種病」呢?
丨 我們在擔心什麼?
好了,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世界衛生組織正式認定「遊戲障礙」為一種疾病——我們也大致瞭解了這一認定的來龍去脈,以及歷史和現在。我們瞭解了許多知識,但如果我們對此有擔心的話,我們是在擔心什麼?
理論上來說,我們不該為此擔心——如果網路遊戲障礙是一種客觀現象,就像骨折或者近視一樣,我們只需要瞭解它,然後研究它,並努力避免它就好了。但現在大多數人的擔憂並不針對於這個條目,所謂「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大家擔心的是,有人會把「避免引發遊戲導致的障礙」等同於「你別玩遊戲」。
作為熟悉和了解遊戲的人,我當然承認,在某些情況下,遊戲會令人沉迷——這裡既有遊戲的因素,也有人的因素。比如說,很多遊戲的設計目的當然就是吸引玩家持續遊戲,又或者,可能有些人在人生中的某個時間段就是希望寄情於遊戲——這些情況都很常見。
而從任何角度,我也希望如果有人真的因為沉迷遊戲而幹擾到自己的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話,社會、朋友,或者隨便什麼組織或機構能夠切身地去幫助他。恐怕沒多少人真正會覺得認為「沉迷遊戲」是件好事。但問題是,誰有資格認定什麼是「沉迷」?
假設有一種病,比如說骨折,或者躁鬱,隨便什麼疾病,我們會希望有一個經過多年專業訓練、有專業知識和技能、擁有執照的專業人士通過科學而專業的手段做出判斷——你可以數數我在前面用了多少個「專業」。
在某種程度上,我尊重WHO做出的科學結論——但我尊重的是科學結論——即由專業人士作出的可驗證和復現的結論。但在現實中,在和「遊戲」「電腦」「網路」沾邊的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又何嘗體會過專業呢?
我們面臨的是一種相反的荒誕局面——任何東西,一沾上遊戲和網路,所有人好像就忽然有資格做出判斷了。從來沒有接觸過電腦、網路甚至遊戲的家長、老師或者專家本身就在粗暴而武斷地作出判斷。現在,如果他們有了一個揮起來更好用的武器,那會怎麼樣?
在一個理想化的環境下,或許我沒什麼可擔心的。首先,假設一個專業人士嚴格按標準進行判定——即滿足「遊戲障礙」清單內的3項特徵,而且持續12個月才作出結論,只有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能夠縮短判定時間。那麼我有理由相信凡是被判定為遊戲障礙的人都是需要得到專業幫助的。其次,我也不必擔心這個專業術語會用做讓遊戲污名化的武器——那就一切都很好,該得到幫助的人能夠得到幫助,多好的事兒啊。
WHO的這項決定真的能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嗎? 但事實不是這樣的,或者說,事實很有可能不是這樣的。事實是,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在我的身邊,大多數人甚至不在乎「障礙」和「成癮」的區別。ICD中列為疾病的條目並不是「遊戲成癮」,而是「遊戲障礙」。它被歸在「由成癮行為而導致的障礙」條目下,而這與直接稱之為「遊戲成癮」堪稱天壤之別。 ICD-11中並沒有定義遊戲是成癮行為或遊戲必然導致成癮行為,它強調的始終是遊戲可能導致成癮後的失調障礙——但倒黴的是,我們無法阻止有人把這簡化理解為「遊戲會讓人成癮」。
這會帶來什麼問題?當然,對於遊戲的污名化我們已經很習慣了,多一點兒少一點兒,無非是浪頭大小的問題。我們都瞭解,或許這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遊戲行業的發展,或者直白一些,可能會讓我們在媽媽的嘮叨聲中不能理直氣壯地玩遊戲。但這些問題也許不大,我們都經歷過,也都挺過來了。
我最擔心的是,由於這一標準被濫用和被曲解,一方面它被當成一個戳兒四處亂蓋,而相應的,另一方面,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反而無法得到專業和正確的評估及診斷。更有甚者,對於那些控制乃至殘害青少年的組織或機構而言,他們可能會將這一評判標準用作矇蔽和欺騙兒童家長的理論依據。你想像一個狀況,某個醫生拿出一本ICD-11手冊,然後指著上面用熒光筆標註的條文對家長說:「世界衛生組織說了,遊戲讓人成癮。現在我們會用跪拜和《弟子規》戒除孩子的網癮。」
這種情況不是沒有發生過,不是嗎?而這纔是我們最擔心出現的情況。換句話說,我們並不反對科學,但很多東西本身並非科學,甚至正在曲解科學。
在此項決議通過後,來自歐洲、北美等地以及澳大利亞、韓國、南非、巴西等國家和地區的遊戲機構聯合發表了一份聲明,希望WHO能夠重新審查這項決議。聲明中說:「世界衛生組織是一個受人尊敬的組織,但『遊戲障礙』並不是建立在足夠有力的證據上提出的,也並不足以將其納入ICD這一最重要的標準中。我們對此十分失望。」
原文鏈接:被WHO列為疾病的,並不是「遊戲成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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