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洪晓蕾台北报导】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修正规定,法令遵循单位不得兼办与法令遵循制度之规划、管理及执行无关之法务或其他与职务有利益冲突之业务。台湾银行配合相关法规修正,积极进行组织调整,报经财政部核定后,于107年7月23日在该行企划部辖下正式成立「法律事务中心」,专责办理该行法律事务工作。

该行吕桔诚董事长非常重视法令遵循,7月23日亲自主持该行「法律事务中心」揭牌仪式。吕董事长表示,台湾银行身为百分之百政府持股之国营行库,更应较其他金融机构重视配合政府政策及依循法规修正进行组织调整与修正。「法律事务中心」正式成立,法遵与法务业务分别由两个独立部门负责,不仅代表台湾银行依循主管机关相关规定的遵法文化,且法遵与法务独立运作,将可降低违反法令的风险,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有助于强化风险管理,贯彻台湾银行5p经营理念,尤其是健全资产品质「Portfolio-sound」及恪守金融普世价值「Principle-based」方面,让台银的永续经营之路更加稳健。

吕董事长强调法务单位的功能在于法律纠纷之预防及补救;而事前之预防又远重于事后之补救。鼓励法律事务中心的同仁多多吸收金融专业知识,考取金融相关证照,并积极从事研究与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该行处理及解决法律问题,维护银行本身及客户之权益。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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