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1 11:28

〔記者鄭瑋奇/臺北報導〕每年在使用互惠國發行有效國際駕駛執照,在臺灣停留超過30天需申請簽證的外國人越來越多,但現行都是免費辦理相關手續。交通部表示,每年辦理國際駕照簽證數量已達相當數量,需耗費相當人力及行政資源辦理,因此,今日預告修正「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第3條,新增辦理國際駕駛執照簽證收費基準,最快明年上半年辦理1份就可收取100元規費。

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組長林義勝表示,外國旅客來臺灣使用國際駕照,30天內短期停留是不需申請簽證,超過30天才須辦理;簽證簡單來說就是登記之用。日前審計部有表示依照規費法,所有簽證都應收費,但現行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未將國際駕照之簽證納入,卻有訂定各機關學校為特定對象辦理簽證,應徵收行政規費規定;因此,這次特別新增辦理國際駕照簽證,也須繳交簽證費用。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公路監理機關105年已辦理2313件國際駕駛執照簽證,去年也有1909件,今年截至9月26日有921件;顯示業務量已達一定規模,需耗費相當人力及行政資源辦理。

  • 交通部今日預告修正「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第3條,新增辦理國際駕駛執照簽證收費基準,最快明年上半年辦理1份就可收取100元規費。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交通部今日預告修正「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第3條,新增辦理國際駕駛執照簽證收費基準,最快明年上半年辦理1份就可收取100元規費。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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