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而已 又沒打擾人家 沒事的啦

喜歡一個人又不去破壞別人從來都是自己的事嘛

還不準喜歡呀


只要不給人家添麻煩就不是了,最好不要讓認識你們雙方的朋友看見。


怕被認出來,匿了。我上高中的時候喜歡我同班同學的表弟,很喜歡,非常喜歡。我當時每天腦子裡想的除了數學題就是他。但是他和我的室友在一起了。更確切的說,他們沒有說過在一起,沒有秀過戀愛,沒有很多的互動。但是他們是情侶頭像,是里昂和殺手小蘿莉,他們用了三年。

我發現這件事的時候,什麼都沒做。只是我的嘴裡再也沒有出現過那個男孩子的名字,雖然我依然抑制不住地想他,但是除了我自己,誰也不知道。

我不會再說一句喜歡他,這是我留給自己最後的尊嚴,但我確實依然喜歡他,直到現在我大二。上了大學以後,我幾乎得不到他的任何消息,因為我們不在一個城市,而且我們不是同班同學,交集也很少。在這種情況下,我依然喜歡他。大學室友問我有沒有喜歡的男生,我說,沒有。其實我也不夠資格回答你的問題,我做不到不再喜歡他,所以我只好把他藏起來。我一直是一個很驕傲的人。

就當我講了個故事。


我喜歡你,關你什麼事。


瀉藥。算是告訴您幾點吧。

1男朋友不等於老公,誰又沒說這個女人到底是誰的,喜歡她,愛她就去追,大男人畏畏縮縮算什麼樣子。

2人人都有追逐愛的權利,更何況只是拿她的照片當壁紙。放下心裡那點兒可悲的自尊和大男子主義,有喜歡的姑娘並勇敢地去追逐並不是一件難以啟齒的事情。

以上。祝您幸福。


不會吧,雖然我沒有男朋友,但是,我覺得只要說清楚,就好了啊。男朋友不介意還好,介意的話,就只能換壁紙嘍。


喜歡幹什麼是你的自由,只要自己覺得對,不必多想...


最霸氣的是 我喜歡你關你什麼事

我想說的是你喜歡一個人把她的照片當做壁紙我覺得那又有什麼關係了


我喜歡誰是我的事情,用什麼壁紙別人也管不了,用喜歡的人的照片只是說明我現在欣賞(愛慕)這個人吧。但是最重要的是不要去打擾對方的生活,得不到也要走的瀟灑!


任何人都有自己喜歡的事或人,都有追求的權利,但是品住度別超出自己和他人的底線,在不影響別人的前提下,自己怎麼舒服怎麼來


做自己喜歡的就可以啊,在不出格和違法的前提下

如果你是備胎 那算


她知道你喜歡她嗎?如果不知道,那麼你只是暗戀,犯賤?一點都不。如果知道且另有男友,那麼你該果斷放棄了。對著手機裏的照片犯賤,這種執念要不得,不如多看看周遭的其他單身女性。時間寶貴,不值得對不屬於自己的人事物停留原地。


我也曾經是這樣,做人很正常我感覺,上高中的時候非常想保護她,每天早起6點半跑完操都拿著她的水杯去倒熱水 學校男同學欺負她總想著保護她,晚上她喜歡喫我們學校的茄子蓋飯 就下午最後一節課的時候早退給她買。

好多好多

直到有一天看見她跟一個男生接吻

然後一切都結束了

至少那時候還得有自己的自尊不是嗎

不過真是懷唸啊那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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