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居家好安心,善用政府補助不斷炊-_510x288.jpg

家有長者,不可不知!現代人生的少,因應高齡化社會,上班族子女要怎麼兼顧失能長輩的照顧需求?對年滿65歲以上除了大家熟知的『健保補助』、『國民年金老年給付』,還有什麼補助津貼政府定期舉辦『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這些大家都知道嗎?政府持續推動長期照顧計畫,有需要的民眾要怎麼申請呢?快跟著e管家小鬧鐘一同來了解,以保障長者自身權益,善用政府補助銀髪族不愁生活斷炊,長輩居家好安心!

不知不可﹗「-銀髪族社福補助一覽表-01.jpg

政府針對銀髪族各項補助詳述如下: 

【補助津貼】

中低收入生活津貼
內政部為保障中低收入老人之基本生活水準,對年滿65歲以上,生活困苦無依或子女無力扶養,且未接受政府收容安置之老人,直接提供經濟援助

◆ 實施對象:
(1) 年滿65歲,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 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3)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
(4)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
(5) 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未逾越合理之居住空間。
(6) 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中低收入特別照顧津貼
內政部針對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未接受機構收容、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等,其失能程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者,補助家庭照顧者每月5,000元津貼,以彌補因照顧家中老人而喪失的經濟來源。

◆ 實施對象:
(1)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2) 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補助或其他照顧補助。
(3) 失能程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4) 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 實施內容:經審核受照顧者及照顧者符合相關規定者,每月發給照顧者本津貼新臺幣5,000元。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健保補助
針對年滿70歲以上之中低收入老人,內政部提供自付健保費全額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之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補助比例由地方主管機關依財政狀況訂定補助基準辦理。

◆ 實施對象:
(1) 低收入戶老人: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老人及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均無力負擔者。
(2) 中低收入老人:合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之老人及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均無力負擔者。

◆ 實施內容:
低收入戶老人補助項目及基準如下:
(1) 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及部分負擔費用,依全民健保法第二十七條第五款、第三十七條規定辦理。
(2) 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以疾病、傷害事故所生者為限,其補助比例由地方主管機關依財政狀況訂定補助基準辦理之。

承辦諮詢單位: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連絡窗口: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0800-030-598

 

國民年金老年給付
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保障,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年滿65歲時,就可以按月、持續性地請領年金給付,以保障本人的基本經濟生活。

◆ 實施對象:
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或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於年滿65歲時,不論國保年資有幾年,均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即年滿65歲)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 實施內容:
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之給付金額,如果沒有不得選擇A式的情況,則依下列A、B式計算後,擇優計給: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 + 3,5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承辦諮詢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免付費語音答詢服務電話:0800-078-777

 

勞工保險老年年金
98年勞保年金施行後,老年給付分3種給付項目:老年年金給付、老年一次金給付及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7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初次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上述給付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變更

◆ 實施對象:
(1)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2)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 實施內容:
依下列2種方式擇優發給:
(1)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3,000元。
(2)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 

承辦諮詢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免付費語音答詢服務電話:0800-078-777

 

老農津貼
鑒於目前軍、公、教人員及勞工,凡於參加各該社會保險者,皆已享有退休或老年給付之保障,唯有農民參加農保者,尚未享有老年給付,為照顧老年農民生活,增進農民福祉,爰制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以發放老年農民利津貼。

◆ 實施對象:
(1) 年滿65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日者。
(2) 申領時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農民且加保年資合計十五年以上者,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漁會甲類會員且會員年資合計十五年以上者。

◆ 實施內容:可向所屬農會申請老農津貼,每個月可以領取新台幣7,000元或3,500元。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基層農會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於國民年金開辦後,勞保局改以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名義繼續發放,以保障銀髮族各年齡層的基本生活經濟。

◆ 實施對象:
國民年金法施行時,已年滿65歲之國民(民國32年10月1日以前出生),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日,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無下列規定之一者:
(1) 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2) 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職、伍)金。
(3) 領取社會福利津貼(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給付)。
(4) 財稅機關提供保險人公告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50萬元以上。
(5) 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500萬元以上。
(6) 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 實施內容:自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3,500元。

承辦諮詢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免付費語音答詢服務電話:0800-078-777

 

中低收入住宅修繕補貼
補助照護65歲(含)以上之老人生活起居,改善老人居家裝潢,增進老人生活安全。

◆ 實施對象:以戶為單位,同戶籍地址或同建築物地址皆視為一戶。

◆ 實施內容:
(1)屋頂防水、室內給排水、壁癌處理或其他防水、給水、排水設施設備。
(2)臥室、浴室、廚房改善工程。
(3)其他關於室內居住安全、衛生、無障礙環境設施及設備 之必要修繕 。
民眾可至戶籍地所在各縣市政府所屬的社會局申請,每戶最高補助新台幣10萬元整。

承辦諮詢單位:基隆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雲林縣、臺東縣社會局

 

重病住院看護費補助
因傷病住院治療,經醫師診斷書證明需僱請專人看護,並雇請具有護理機構病房服務人員訓練結業證書或相關證照之合法看護工者,但不包含中央健康保險局公告之慢性病療養及醫院呼吸治療中心之看護,非因急病入院者。

◆ 實施對象:中低收入老人,但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者不得重複請領本項補助。

◆ 實施內容:
所聘用之看護工不得為其配偶及三親等內之親屬。
因傷病住院以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局特約醫療院所為限。
低收入戶老人補助:1,500元
中低收入戶老人補助:750元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預防保健】

健康檢查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舉辦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並依健康檢查結果及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務。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方式:
(1) 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之實施由地方主管機關辦理。
(2) 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之實施由地方主管機關定期舉行,檢查地點及時間以公告或書面通知方式為之。
(3) 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之基本項目屬必須辦理之項目,選擇性項目可由地方主管機關依其財政狀況及老人需求選擇辦理。
(4) 地方主管機關辦理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時,得自行辦理或配合全民健康保險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併同辦理。基本項目中屬於全民健康保險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檢查項目,其經費由全民健康保險支付;非屬全民健康保險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檢查項目,其經費由地方主管機關支付。
(5) 對於山區、偏遠地區及交通不便地區由衛生機關定期舉辦巡迴服務。

◆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中低收入假牙補助

為保障老人口腔健康,減輕老人經濟負擔,特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以維護老人生活品質與尊嚴。欲申請補助裝置假牙者,應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 實施對象: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列冊低收入戶。
(2)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3) 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4) 經各級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5) 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托育費或養護費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服務對象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三年內不予重複補助

◆ 實施內容:依其裝置假牙類別,提供每人最高1萬5,000元至4萬元之補助。

◆ 承辦諮詢單位
(1) 口腔篩檢服務:直轄市、縣(市)市政府結合或委託具有合格牙醫師證書、開業執照及執業執照,且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公私立醫療院所。
(2) 裝置假牙服務:具合格牙醫師證書、開業執照及執業執照,且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公私立醫療院所。

 

接種疫苗補助

針對75歲以上老人及臺灣地區安養等機構受照顧者實施疫苗接種計畫,以增進老人健康福利,同時達到減少醫療成本及本土預防醫學推動及研究之最大效益。

◆ 實施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於民國 27 年次(含)以前出生之 75 歲以上長者,即以「接種年」減「出生年」計算大於等於 75 歲者。(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並持有居留證)
※ 65歲以後已接種過該項疫苗者不予接種。

◆ 實施內容:
(1)接種流感疫苗以及肺炎鏈球菌疫苗,兩疫苗同時接種可享每診次補助診察費100 元。其餘 掛號費 、部分負擔等費用,院所得依各縣市衛生局訂定之標準內收取。
(2)如為門診看病或住院期間,順便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仍應依門診住院規定,自付掛號費及部分負擔;惟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之診察費及掛號費不得另加。

◆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衛生局網站私立醫療院所


【生活照顧】

長期照顧

服務對象為經專業評估後,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者。欲申請者請向戶籍所在地之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

◆ 實施對象:
(1) 65歲以上老人       (2) 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
(3) 50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   (4) 僅IADL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實施內容:
(1)家庭總收入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1.5倍者:由政府全額補助。
(2)家庭總收入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1.5倍至2.5倍者:由政府補助90%,民眾自行負擔10%。
(3)一般戶:由政府補助70%,民眾自行負擔30%。

 實施項目:
(1) 照顧服務 (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
(2) 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3) 老人營養餐飲服務
(4) 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5) 交通接送服務
(6) 居家護理
(7) 喘息服務
(8) 社區及居家復健

◆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 連絡窗口:長照幫您專線 412-8080(不分縣市)、02-412-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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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保護

內政部根據「老人福利法」增訂直轄市、縣(市)應結合警政、衛生、社政、民政及民間力量,定期召開老人保護聯繫會報,以強化老人保護網絡。主要採行措施如下:

(1) 設置相關資訊及資源「單一窗口」: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均設置「單一窗口」,主動掌握相關資訊及資源,落實老人保護、安養照顧服務。
(2) 強化獨居老人之關懷服務:政府部門對獨居老人除提供生活照顧服務、緊急救援連線外,亦結合民間單位、志工、社區資源及社會役人力等,加強提供獨居老人關懷與協助。
(3) 提供緊急救援服務:獨居老人安全網之建立,目前各縣市主要透過醫療系統(生命救援連線)、消防局或警察局(警民連線或安全警鈴)、或由民間團體承辦等3種方式辦理老人緊急救援工作。
(4) 成立「失蹤老人協尋中心」:藉由行政部門與民間單位合作的模式,成立「失蹤老人協尋中心」,透過教育宣導、配戴預防走失手鍊、協尋通報、後續比對、追蹤服務及社會福利諮詢等整體措施,並結合警政、社政、醫療衛生單位、傳播媒體的力量,有效協助家屬尋找不慎走失的老人。

◆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日間照顧呷百二計畫

為表達對長者的關懷,內政部推出「日間照顧呷百二」三年計畫,計畫在民國102年以前,全國至少設立120所日照中心,同時更期望國內每位老人家都能健康、安全、友善的環境裡,快快樂樂地「呷百二」。

(1) 適合提供日間照顧服務的場所:每一中心最高補助100萬元。
(2) 補助家庭照顧服務費:用以一般戶中度失能老人為例,最高每月可補助每人6,300元低收入戶最高補助9,000元;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8,100元)。

◆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照管中心

 

行動式文康休閒巡迴服務

協助社區長輩參與社區活動並了解各項社會福利服務措施,提昇其對社會福利服務的認知並整合社區內資源就近提供服務。

◆ 實施對象: 65歲以上長者

◆ 實施內容:由縣市政府結合縣市內社區發展協會、老人會、社會福利機構、社區關懷據點,定期定點辦理社區巡迴服務,取代定點興建老人文康活動中心之功能,展現政府為民服務的行動力,提供長者健康諮詢、休閒及娛樂表演之場所,豐富長輩們的生活。

◆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以房養老

協助老人將房屋及其坐落土地,轉化為按月領取之現金,提供其經濟保障及安定的老年生活。

◆ 實施對象:
年滿六十五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申請日前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自有建物及其坐落土地(以下簡稱抵押物)之所有權,並應設籍於所提供之抵押物。
(2)無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之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養子女、孫子女)、父母(養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3)抵押物之價值上限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中低收入戶標準。土地之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4)抵押之建物應坐落於合法建築用地;建築用地之使用,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
(5)應單獨所有抵押物,且該抵押物無設定用益物權或擔保物權等物上負擔;建物登記謄本之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 實施內容:
每月給付金額計算方式,自貸款人簽訂契約之日,按抵押物不動產估價價值、性別及年齡,依精算公式計算之。給付金額依線性模型逐年遞增,貸款人不得要求變更給付金額。試辦期間至106年底止,全國名額限100名。

◆ 承辦諮詢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電話 02-26531776

 

重陽節禮金

為弘揚敬老美德,並表彰老人對社會之貢獻,重陽節依據各縣市政府規定發放重陽禮金。

◆ 實施對象:65歲以上的民眾以及長者。

◆ 實施內容:
依據不同年齡發放之獎金不同,請參考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所公告之金額。 並攜帶您的新式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未攜帶可簽名),若是代領人領取請攜帶雙方新式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未攜帶可簽名),前往您所居住縣市之社會局領取。

◆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預防走失手鍊

為了您的家人,能在走失時以最快的速度查知身分、安全返家,並減輕家屬的心理負擔。衛生福利部規劃發放「預防走失--愛的手鍊」,利用號碼登記,即可輸入您家人居住地址,幫助他們回家。

◆ 實施對象:
須年滿65歲,並為智能障礙、精神障礙、自閉症、失智症障別並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請家屬協同需要申請之使用者,親自至各縣市政府社會局進行辦理,部分縣市也可進行線上申辦並郵寄到府。

 實施內容:
具特殊編號之手鍊,走失時,警察或是好心民眾可藉由該編號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查詢家屬之連絡方式。 部分縣市僅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一般戶需自費申請。

 使用方法:
手環上有兩組號碼,一組是該手環ID號碼,代表在資料庫建立的資料代碼。另一組是走失服務中心免付費電話,只需要撥打電話並告知手環ID號碼,即可查詢到他的地址以及聯絡人資料,即可幫助他們回家。

◆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 聯絡窗口:失蹤老人協尋中心,電話: (02)2597-1700

緊急救援通報系統

照顧獨居老人服務,響應長時間照護服務,以及緊急聯絡電話,在發生意外或是需要協助時,提供緊急聯絡電話供銀髮族使用。

◆ 實施對象:年滿65歲以上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獨居長者,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評估為九十分以下者或有猝發性疾病之高危險群及慢性病等須保護性看視。

 申裝費用:
一般戶申裝:自費申裝
中(低)收入申裝:公費申裝

 實施內容:
(1)意外事件及緊急醫療事件通報。
(2)救護車緊急救護通報。
(3)緊急事件聯絡人之通知。
(4)不活動狀態自主監控。
(5)護理師定期居家訪視及身體健康評量。
(6)健康問題及居家服務之諮詢與轉介。
(7)社會福利問題諮詢與轉介。
(8)生活輔助器具之租借諮詢與轉介服務。
(9)火災之通報及其他。
(10)代為安排看診交通工具。

◆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喪葬補助

衛生福利部與各地方縣市政府社會局合作,協助低收入戶死亡者完成殮葬程序之費用補助,各地方縣市政府所補助的金額不同,建議您可撥打電話前去您所在的縣市社會局詢問。

◆ 實施對象: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之民眾

 實施內容:實質補助金額給民眾,各縣市地方政府補助金額不同,建議可撥打電話前去詢問。

◆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中、重度失能老人交通接送服務

體恤失能老人出門不便之情形,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提供每月交通接送服務,減輕家人照顧擔憂。

◆ 實施對象:65歲以上老人及50-64歲身心障礙者經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之中、重度失能者(3項以上ADL失能)

 實施內容:
(1)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1-1.5倍者,每趟補助190元。
(2)中低收入戶1.5-2.5倍者,每趟補助171元。
(3)一般戶,每趟補助133元。
每月最高補助8趟。

◆ 承辦諮詢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

 

65歲是法定的退休年齡,當爸媽過了65歲,為人子女該注意哪些事情?e管家幫您列出政府有提供相關的補助,希望能減輕子女的負擔。以下整理一些老人福利,快來看看爸媽有沒有符合資格吧! <當爸媽過了65歲--子女要知道的六個老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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