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1

部隊集合 窩營舍抗命不到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陸軍南區專長訓練中心今年5月18日集合部隊進行人員清查時,19歲林姓、蔡姓二等兵竟抗命不到,仍穿著拖鞋與運動服窩在營舍內,葉姓中校營長事後將2人叫到營長室,告知抗命恐違軍法,林男還反嗆:「你試試看啊,我也不是沒有被關過!」旋即逕自返回寢室睡覺。案經憲兵隊送辦,高雄地院簡易庭昨依「陸海空軍刑法」抗命罪,將已退伍的林、蔡各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

對於士兵抗命且言語犯上,卻只要繳6萬元就沒事,不少基層軍、士官昨聞訊均搖頭慨歎:「以後恐怕很難帶兵!」

輔導長要求立刻著裝也不理

判決指出,林、蔡2人均於2018年1月30日入伍服役,在位於高雄市鳳山區的陸軍南區專長訓練中心第四營營部連擔任二等兵,同年5月31日退伍。今年5月18日上午8時,距離退伍僅剩不到2週的林、蔡,明知部隊要集合進行人員清查及操課準備,卻仍穿著拖鞋、運動服待在營舍,葉姓中校營長當時命黃姓中尉輔導長要求2人立刻穿著正式服裝到場集合,但2人仍不當一回事。

還嗆中校營長:不是沒被關過

事後部隊幹部將2人帶到營長室,葉姓營長詢問林男為何不著裝集合,不料林竟回稱:「為什麼我要穿布鞋?我在家都是穿拖鞋。」葉姓營長告知抗命恐得喫上刑罰,林更囂張回嗆:「你試試看啊,我也不是沒有被關過!」並逕自轉頭回到寢室睡覺,案經憲兵指揮部屏東憲兵隊通報,林、蔡2人偵訊時坦承嗆長官、未參加部隊集合,均被檢方依陸海空軍刑法抗命罪嫌起訴,林男另還被依同法「對長官恐嚇罪嫌」起訴。

判刑2月 可易科罰金6萬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為,林男並沒有意圖加害葉姓營長的言詞,且葉偵訊時亦表示自己沒有心生畏懼,因此尚難認定林男有恐嚇長官罪嫌,至於2人涉犯抗命罪部分則事證明確,據此將2人判刑2月。

  • 軍中環境特殊,十分重視紀律,2名二兵抗命不集合,還言語犯上,卻可易科罰金,不少軍士官搖頭慨歎以後會很難帶兵。(資料照,圖中人物非當事人)

    軍中環境特殊,十分重視紀律,2名二兵抗命不集合,還言語犯上,卻可易科罰金,不少軍士官搖頭慨歎以後會很難帶兵。(資料照,圖中人物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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