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信託公司和銀行都是有監管機構監管的,銀行是受銀監會和人民銀行監管,信託是受銀監會監管,有《信託法》管理。信託是不承諾保本保息的產品,現在銀行理財絕大部分都不承諾保本保息,銀行的理財產品我們不知道真正投向什麼東西,銀行沒有披露,但實際上銀行理財資金投向很多非標產品和債券,銀行存款等,然而占絕大部分是信託產品。因為信託產品在歷史上還是剛性兌付的,所以銀行也放心持有信託產品作為銀行理財的底層資產。信託產品給到銀行是個批發價,成本比較高,銀行再包裝成理財產品,收取中間的利差作為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後,剩下的就是理財產品給到零售客戶的產品收益了。所以簡單的思維可以得出,既然銀行是中間商,收取費用,我們零售客戶只要認購金額大於100萬就可以直接到信託公司認購信託產品了,撇除中間商的利差。這種情況就是信託市場上的直銷。直銷給到客戶的收益比銀行理財高很多。承擔的風險就是信託產品項目的風險。畢竟剛性兌付30年還沒有打破,信託公司也有自己的風險備用金,因此零售客戶直接在信託公司買是安全可靠的。

其次,每個信託產品都會有自己的「風險控制措施」,這個措施是保障我們投資人本金和收益不受損失的重要依據,有的是實物抵押,有的是股權、應收賬款質押,有的是提供連帶責任擔保。說白了就是「我」借錢給「你」用,光給高利息不行,還必須有擔保或者抵押措施,要是你沒錢還我就賣掉你壓給我的東西,或者你沒還錢,擔保人要替你還錢。

《信託法》明確規定信託公司因主動管理不善導致信託虧損,信託公司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主動管理的項目一般是集合信託計劃,只有凈資本達到一定程度的信託公司才能發行,如果讓我挑選信託公司我就會查詢該公司凈資本多少?當然越大越好,凈資本是信託公司凈資產扣除風險備用金後的凈額。風險備用金信託公司每年都會跟據凈利潤來計提,也是以防萬一融資方違約,有資金可以馬上解決投資者本金收回。詳細可以參考《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

為了保障投資者利益,我國還專門成立了信託業保障基金,要求每個資金信託產品要繳納1%的信託保障金,就等於說給信託產品買了個保險。保障了投資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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