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介紹過,江湖上「借錢師」這個特殊職業從古至今源遠流長,門下弟子眾多。其實「借錢師」也就是貸款中介,也就是「助貸」機構,當真是風光無限!

不過最近,因為口子收緊,大多數小貸公司停止放款,部分銀行限額,「借錢師」缺乏操作空間,開始已經舉步維艱。

而最主要的是「監管」落地,助貸模式被叫停!

助貸模式被叫停

助貸模式就是貸款獲客,資金來源是銀行、信託、P2P等各類機構。助貸機構實際上承擔的是信用中介職能。監管對於助貸有明確的規定,不要兜底,不要帶有金融屬性,只提供服務就好。

某種程度上來說,助貸模式的興起是金融領域亂象叢生的根源之一。所以,根據《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對助貸模式開刀。

在具體監管要求上,助貸模式大致分為資金合作、營銷獲客、風險承擔、風險數據四個環節,其中與非持牌機構在資金合作、風險承擔等涉及實質放貸層面的助貸模式都被叫停了,但營銷獲客、風險數據方面的合作仍然是可行的。

另外,對於貸款產品的助貸模式,近段時間出現很多傳統金融機構或持牌機構與小貸公司或科技公司合作,協助商業銀行放貸,被稱之為助貸。商業銀行並沒有對客戶做出盡職調查,所以助貸機構應回歸本源。

叫停助貸模式對貸款機構的具體影響:

第一,禁止金融機構將授信審查和風控業務外包,平台基本上失去了最重要的金融科技和獲客低成本優勢。

第二,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資質的平台提供增信和兜底承諾,而當前大多數互金平台為信息中介均無擔保資質。

第三,助貸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只能向金融機構收取服務費,其議價能力大打折扣,生存空間受限。

實際上,隨監管落地,雖然助貸機構仍可營銷獲客,但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就已經大幅度減小這類機構的利潤空間。

在此同時,監管規定暫停發放網路小貸拍照,並且規定貸款年化不得超過最高標準,關停大部分網路小貸機構,只餘下家裝分期、3C分期等按照消費場景放貸的消費金融機構存活。

通常這類機構都有線下實體門店,如川商小貸的竹子分期,客戶都是進店辦理消費貸款,由客戶經理對接辦理貸款手續,中途沒有助貸機構的存在價值,這更讓助貸機構舉步維艱。

叫停助貸模式對於借款人來說,是好是壞其實無法分辨,因為每個行業都有它存在的價值。

以前,借款人因為繳納服務費感到惱火;

現在,借款人不用繳納貸款服務費,但又失去了為之準備貸款資料和尋找口子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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