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將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經營兩間地產代理公司的董事,控告他涉嫌欺詐,誘使一名買家及其丈夫在兩宗物業交易中多付約1500萬元。

新界天水圍嘉湖山莊。資料圖片

31歲被告蟻樂祺是盈信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盈信)及譽匯置業有限公司(譽匯)的唯一董事,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被告將於星期五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是一名持牌地產代理,並於案發時是盈信及譽匯的唯一董事。兩間公司的業務是促使客人達成物業交易,以賺取佣金。他亦透過一間公司持有愉欣投資有限公司(愉欣)的股份。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10月12日至11月21日期間,向一位買家及其丈夫虛假地表示,新界天水圍嘉湖山莊一個商業發展項目單位的賣方以3200萬元出售物業;及在愉欣與賣方訂立臨時買賣協議以購買該物業後,沒有向該對夫婦披露他擁有愉欣的實益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買家以2856萬元向愉欣購買該物業。該對夫婦從未獲告知賣方以1900萬元出售該物業,因此愉欣涉嫌誘使該對夫婦在交易中多付逾950萬元。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12月19日至23日期間,沒有向該對夫婦披露九龍青山道工廠大廈一個包括兩個單位的物業的賣方以約2600萬元出售該物業,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買家以3142.8萬元向賣方購買該物業。該買家因此在交易中涉嫌多付逾540萬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