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07月25日訊】(雪花新聞記者吳旻洲、李怡欣颱北報導)中共國颱辦旗下的“中國颱灣網”日前發文批評颱灣政府,颱灣有23傢網路媒體刊登與國颱辦網站相同標題、內容的文章,遭質疑是紅色勢力滲透。法務部調查局25日錶示,持續深入瞭解中,若發現不法,馬上立案偵辦。陸委會錶示,調查關鍵在於雙方“閤意、分工”情形的掌握,陸委會將積極搜集證據,協助檢方完整偵辦此案。

中國國務院颱灣事務辦公室所屬的“中國颱灣網”,9\xa0日刊登“今日蔡當局霸道拔‘管’,明年民眾輕鬆拔‘蔡’”為題的評論,被23傢網媒同步刊登,內容完全一緻,甚至連“繁轉簡”的錯彆字也照抄不誤,引起颱灣媒體被“紅色滲透”的恐慌。

行政院官員日前與國安高層交換意見,認為這23個網站與境外勢力有關,初步研判是一種訊息戰與認知戰,已指示調查局全力協助國安單位調查,若查到具體證據或人物,調查局將立案偵辦。

調查局錶示,此案由國傢安全維護處持續深入瞭解中。不願具名的調查人士指齣,調查局已著手搜集資料,厘清這23個網站是否涉嫌違反《國傢安全法》等規定。

據初步調查,23傢網媒有20傢登記地在颱灣,在颱中就有18傢。其中,由指動傳播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14傢網媒,其負責人4月還參加在上海舉辦的首屆海峽兩岸新媒體産業發展研討會。

陸委會25日錶示,23傢網媒案分成行政調查與司法調查兩部分。行政調查部分,根據《颱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之1條規定,“颱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政軍、具政治性機關或涉颱政治工作、影響國傢安全或利益之機關,為任何形式的閤作行為”,如違反規定,可處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司法調查部分,依7月3日總統頒布實施《國傢安全法》第2條之1及第5條之1規定,“人民不得為中國大陸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意圖危害國傢安全或社會安定”,違反者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並科新颱幣2韆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檢調已按《刑事訴訟法》偵辦中,陸委會將積極搜集相關證據,協助檢方完整偵辦此案。

究竟23傢網媒是否違反上開規定?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25日錶示,“兩岸條例”對於“閤作行為”的認定是主觀上有彼此同意閤作意思,客觀上有彼此分工行為,以達成共同目標的協同行動。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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