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孩子剛大學畢業不久,走入社會工資低經濟時常出現困難,又不好意思再向父母伸手要錢,就從銀行貸款5000元,到了還款日期還不上,銀行數次催要,他都不以為然,遲遲不還,不知道信用的珍貴,覺得不還你奈我何。最後銀行說再不還就要採取法律措施,父母知道後就幫他還了。原以為還掉了就沒什麼事了,誰知一年後想在縣城買房,需要分期付款,這時被銀行告知因為有不良記錄不能貸款,公積金也不能使用,不僅如此,愛人也不可以貸款,同樣不能使用公積金,這時傻眼了,眼看同學朋友都買房了而自己卻不能,必須等到幾年以後。幾年後房價飛漲,再買和以前差不多的房需要多出幾十萬,付出沉重代價後這次是真後悔了,也真晚了。

人立於世,誠信比錢更重要,且行且珍惜。


沒找不到自己的定位,不能正視自己?能什麼?不能幹什麼?肓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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