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猜不透的問題其中一定有深層的原因。

當初都是因《功夫》起,星爺選中了黃聖依,黃聖依也在此片中大放光彩,成為了星爺的星女郎。本應該一路順風的黃聖依卻在成名不久提出與星輝公司解約並將其告上法庭。

黃聖依稱公司從來不經過自己本人允許私自為她接下廣告,雜誌等。可能最大原因就是她在某某雜誌被要求上封面雜誌嘛大多都是穿的比較暴露,這樣損傷了自己清純的形象,就這樣兩人的恩怨就此開始。她離開了公司,而周星馳也稱與其不熟。至於最後官司成敗還沒有確定的發布。

事情可能就像黃聖依所說不被允許被別人操控其中,和星爺古怪的性格在功夫發布會上留其一人發布 也可能向大家所說一樣他不知感恩,驕傲使星爺反感。

但事情總有不被人知的一面,對於娛樂圈這種事情在我們外人眼中都已經看慣不慣了更何況圈內人士。既然人家選擇重出演藝圈我們只看今天,過去的事情已經顯得沒那麼重要,只要是金子總有發光的一天,希望大家不要帶有色眼鏡評論別人,每個人都有苦衷,只要他努力他夠格我們就會支持她,所有的解釋都不如努力來的安穩。


在這期的《吐槽大會》上,黃聖依重演她的成名作《功夫》,全程沒有提起對她有提攜之恩和成就她的周星馳,很顯然她不想在槓「星女郎」的大旗來炒作自己!

事實證明她與周星馳曾經因私怨對簿公堂,早已解約周星馳公司,恩仇結怨已深,恩恩怨怨已經過去將近十年之久,如今兩人形同陌路,她也不會提起周星馳吧!

在說她已經不是周星馳公司藝人,她也不能在打著周星馳的旗號吧!

總之因這次的《吐槽大會》搬來周星馳的《功夫》重演,因而黃聖依和周星馳的恩恩怨怨又被網友們翻出來!

相對不管怎麼說;

恩怨已深無解期,

分道揚鑣道不同。

回首往昔無歸期,

何必今朝再重提。

俗語說;記恩不記仇,先有恩後有怨,恩恩怨怨已難分!

但事實往往相反,很多人只記前仇舊怨不記當年恩情,大恩拋腦後小仇記一生,因恩成仇者多,因怨解開者少!

周星馳與黃聖依的恩怨,客觀來說兩人都有自己的缺點,想想當初又何必那,但是事實證明恩重如山大於怨!

這只是個人看法,過於「狹隘」,當初黃聖依和周星馳也就是利益合作關係吧,因利益而合作,因利益衝突而分開,那件事兩人早已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如今兩人各自有各自的事業要發展,我們又何必操心,重提不關己的事呢!


說實話黃聖依這樣做是不懂得感恩。

周星馳是能夠把羣演老婆婆導演成大明星的神導,黃聖依應該想一想在《功夫》之前你是什麼!

《功夫》中的啞女,臺詞都沒有的人物,周星馳卻讓那角色銘刻在觀眾心中,這樣的導演即使對你無恩你也應該五體投地吧?

大家都是搞藝術的,除非你不是搞藝術的!

你惡搞《功夫》,你有那個功夫嗎?你知道《功夫》說得最深刻道理的是什麼嗎?

我不知道你和周星馳不能和解是你的錯還是周星馳的錯。

如果是你錯了,應該主動向周星馳道歉。


《吐槽大會》是有臺詞腳本的,出於編劇以「上帝視角」來看待黃聖依怎麼去交代他和星爺的關係為好,再加上嘉賓本人自己的意願,最終得出的結果是——還不如不要說。

但在《吐槽大會》上黃聖依卻說了這麼一句話,「我以為《功夫》是我的起點,沒想到差一點成為了我的終點」。

其實這句話也能解釋黃聖依為什麼會閉口不談星爺了。

其實這句話也蘊含著一定的信息量。

這裡,要先為周先生「洗下地」。

在人們看來,黃聖依是星爺通過《功夫》捧出來的女演員,在和星爺鬧翻之後,有很多媒體評價黃聖依「成也星爺、敗也星爺」。

儘管黃聖依當年的確是與星輝公司簽了藝人合約,而眾所周知當年星輝公司也的確是控告了黃聖依單方面解約的事情(但這裡的原告方是「星輝公司」,並不是「星爺」,大家還是注意區分一下,有很多媒體都寫成了是「星爺將黃聖依告上法庭」)。

雖然星輝是周星馳的,但並不代表星輝就是他一個人的公司,據說星爺在星輝公司只關心拍戲的事,藝人管理這方面,是有其他人全權操持,因此在涉及到藝人解約這方面的事情,因為牽扯到比較複雜的資本運作,所以不能將「控告黃聖依=星爺一個人的主意」。

其實同樣的事情,也發生過在「星女郎」張雨綺的身上,但時隔幾年之後,她又選擇為《美人魚》站臺,這能夠證明張雨綺是「對事不對人」,她能看得明白,周星馳也有「身不由己」的地方。

但黃聖依是不是這麼想的,就未必了。

轉回話題。

可以確定的是,到目前為止她和星爺的恩怨也沒有化開,這也是黃聖依在《吐槽大會》沒有提及周星馳的原因,如果他與星爺的關係有所緩和,她大可以在稿子裏自行加上感恩周星馳之類的情感表達。

然而卻並沒有。

另外,這期節目是王晶的「主場」(眾所周知王晶跟周星馳因為導演理念的原因,因《千王之王》兩人就鬧崩,至此之後再也沒有過合作過),而王晶也在這一期《吐槽大會》上調侃道:我跟黃聖依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跟周星馳都不是好朋友。

擺在面前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估計因顧忌王晶是主咖,提周星馳也不合適(但無論是嘉賓和編劇都不敢藉此吐槽星爺,那麼本期節目估計會被粉絲的口水淹沒)。

上述已經交代過,雖然《吐槽大會》是有劇本的,但畢竟它是一檔受眾羣體很大的節目,嘉賓如何講話,如何發言,還是不能給人留下話柄子。

當年黃因為跟星爺打官司的事件,媒體引導的都是對黃聖依不好的輿論,這種輿論到今天還仍存餘溫。

也許是被輿論弄怕了,怕再次談論星爺會再引起媒體做一些大大小小的文章,再加上她本身就是招黑體質,於是她選擇避重就輕,把吐槽放在了以「自黑」來為自己挽回點兒《海娃死了》的負分。

總而言之,嘉賓們走上《吐槽大會》的演講臺,也是有計劃,有「盤算」的,不利於自己的話,或者不利於維持自己形象的言行舉止,絕大部分人都會很在意,很謹慎。

也許在《吐槽大會》上,黃聖依避談星爺在有的人看來是「不感恩」的體現,但公眾人物和普通人的區別正在於——我對你「感恩」,可以輕口脫出,但明星出於方方面面的考慮,有時他們未必能在公眾場合表達出來。

《吐槽》就是一檔節目而已,嘉賓們的發言,有真情流露的部分,也有特意設計的部分,全當娛樂就好。我們也不必在意節目裏有沒有提到星爺,即使沒有,星爺也還是星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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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應該反過來想想,如果黃聖依在《吐槽大會》上提周星馳的話,她應該講什麼?誇周星馳當年多好,那麼還鬧翻了,這不是打自己的臉嗎?如果再吐槽周星馳的不對,那更不合適了。

所以,黃聖依的這個做法還是很聰明的,不過距離智慧,還有很大的差距。因為如果黃聖依有點智慧的話,在《吐槽大會》根本就不該提《功夫》這部電影。

其實,當年的黃聖依和周星馳之間的矛盾到底真相如何,我們無從得知。有一種說法我還是覺得很可靠,前幾年的周星馳拍電影的速度實在是太慢,幾年纔出一部戲。

因此當年簽約星輝電影的演員和工作人員很多都離開了,因為作為電影公司,幾年無戲可拍,工作人員都在公司無所事事,這樣純粹是在浪費生命。

黃聖依當年也是年輕氣盛,自己剛剛開始有點知名度,就要忍受很久無戲可拍的尷尬,估計她也是怕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一點觀眾都沒了。

至於黃聖依懂不懂感恩的問題,這是肯定的,因為作為成熟的明智演員,在公開場合表達一下對周星馳的感謝,這對自己的職業生涯反而會有幫助。除了《功夫》,估計沒人記得起黃聖依演過的其他電影。


楊子和黃聖依是一對狗男女,一個是想拿這個女人掙錢,一個是想找一個靠山,大家是相互利用,自從拍了裸露的照片後基本就被楊子搞的下場。我想在剛剛接觸的時候發現這個男人已經結婚了!當大家搞熟了又經常出現在媒體面前不就要繼續下去。人家楊子前妻肯定是傷心的離婚啦!

那麼,這麼多年了黃聖依依然是三線演員卻靠楊子的到處欺騙弄了一個影視公司給黃聖依做老闆娘。拜了趙本山這個師傅,也沒有給自己帶來什麼好處,反正現在黃聖依不愁喫穿,到哪裡都有人伺候不挺好的嗎?提周星馳幹什麼?人家周星馳有必要找一個這個女人繼續出現在自己電影裏嗎?無語!


這個問題對於黃聖依來說,無論提與不提星爺,都會遭到大家的口誅筆伐。

不提吧,最多說她忘恩,提吧怎麼提?提了,網友覺得說得不好,又開始罵她。算啦,還是不提吧,畢竟事情過去這麼久了。

那期《吐槽大會》,播出了星爺的電影片段,都是向星爺致敬的,還有王晶導演呢。恰巧她只不過出演了星爺的電影《功夫》而已,她來是給星爺當綠葉來了,本來《吐槽大會》她也承認她演技不行,就是個花瓶,還演了雷得不行的《海娃死了》!不管怎麼樣人家心態還是挺好的。


我想給一個客觀的評價啊,周星馳拍[功夫]讓黃聖依大紅大紫,不得不評價周星馳的眼光獨到,當時的黃聖依確實是很符合那個角色,黃聖依大紅之後就打算和周星馳公司解約,其實周星馳是對工作很嚴謹的而且嚴厲人,估計周星馳對黃聖依的職業規劃,不符合現今娛樂圈的運作規則,才會不歡而散,黃聖依還會辦可憐,周星馳也不是喜歡解釋的人,所以當時周星馳沒有話語權


謝謝邀請,首先星爺的《功夫》是一部很好的片子,而星爺選擇黃聖依作為女一號也是看在他的純情的表演,從而捧紅了黃聖依,而黃聖依卻有點不地道吧,可能知道自己的黑歷史,在吐槽大會上為了避免尷尬,所以她選擇了迴避這段歷史,只要她在節目上說和功夫有關的內容,相信很多人會噴她,所以她很聰明的迴避了!


宋茜電梯裏受到驚嚇的表演不叫「用力過猛」,叫「毫無演技」。

《演員的誕生》裏的災難式表演也不叫「用力過猛」,就叫「災難式表演」。

吳亦凡的咆哮式吼臺詞也不叫「用力過猛」,而叫「狂躁式表演」(同理於蒙丹)

什麼叫「用力過猛」?應該指的是情緒表達的方向是對的,技巧方面也是正確技巧,但是尺度沒有把握好。關鍵詞就是「尺度」。

這裡面我看了一圈,只有兩個提名符合這一標準。男有張一山,女有孫儷。其他的所有題名都屬於連基本方向都錯誤。一般「用力過猛」不是用來形容演技差,而是用來形容技巧層面上演技並不差,但是由於尺度把握不準確,導致一種「很演」的感覺。

張一山的演技真的挺不錯的,但是從小就有一個問題,就是常常「用力過猛」。小時候也就算啦,長大以後如果情緒沒控制好,或者表情沒管理好,就有一種「他在拚命的演」的感覺,不自然。

孫儷在無論是《羋月傳》還是《那年花開》中,很多表演都是情感正確的表達,但是為了刻意突出某個人物性格特點,過於「表現化」,導致產生了一種「太過了」的觀感。

另外還有一個「用力過猛」的標誌性人物就是凱拉·奈特利,她的演技並不差,但她至今無法晉陞頂尖演技派的行列,就是因為她的表演常常「用力過猛」,人物情緒的刻畫過於濃烈,缺乏鋪墊和過渡,導致產生一種「她正在用盡生命的力氣演,可是真的不自然」的觀感。

類似問題還有小李子,這也是他多年來奧斯卡陪跑的最大原因。好的演技應該是「收放自如」,而「用力過猛」的演員,只知道怎麼「放」,不知道怎麼「收」。

綜上所述,「用力過猛」不是用來形容那些沒有演技的表演,而是用來形容那些有演技、但是尺度把握不到位的表演。用「用力過猛」來雄榮吳亦凡李易峯陳學冬宋茜歐陽娜娜黃聖依關曉彤等等,都是對他們的抬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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