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瑛碑》,全稱《漢魯相乙瑛請置百石卒史碑》或《孔和碑》等。桓帝永興元年(公元153年)刻。現存山東曲阜孔廟。碑高198釐米,寬91.5釐米,厚22釐米。隸書18行,行40字,無額。後有宋人張雅圭題字二行。碑刻內容爲魯相乙瑛代孔子後人上書漢廷,請設立一名掌握孔廟禮器的低級官吏,其級別爲“百日卒史”,並提出此官任職條件。

司徒臣雄司空臣戒稽首言魯前相瑛

書言詔書崇聖道勉學藝孔子作春秋

制孝經刪定五經演易典辭經緯天地

幽贊神明故特立廟褒成侯四時來祠

事已即去廟有禮器無常人掌領請置

百石卒史一人典主守廟春秋饗禮財

出王家錢給犬酒直須報謹問大常祠

曹掾馮牟史郭玄辭對故事辟雍禮未

行祠先聖師侍祠者孔子子孫大宰大

祝令各一人皆備爵大常丞監祠河南

尹給牛羊豕雞馬犬各一大司農給米

祠臣愚以爲如瑛言孔子大聖則象乾

坤爲漢製作先世所尊祠用衆牲長吏

備爵今欲加寵子孫敬恭明祀傳於罔

極可許臣請魯相爲孔子廟置百石卒

史一人掌領禮器出王家前給犬酒直

他如故事臣雄臣戒愚戇誠惶誠恐頓

首頓首死罪死罪臣稽首以聞

制曰可司徒公河南字季高

元嘉三年三月廿七日壬寅奏雒陽宮

司空公蜀郡成都趙戒字意伯元嘉三

年三月丙子朔廿七日壬寅司徒雄司

空戒下魯相承書從事下當用者選其

年卌以上經通一藝雜試通利能奉弘

先聖之禮爲宗所歸者如詔書書到言

永興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酉魯

相平行長史事卞守長擅叩頭死罪敢

言之司徒司空府壬寅詔書爲

孔子廟置百石卒史一人掌主禮器選

年卌以上經通一藝雜試能奉弘先聖

之禮爲宗所歸者平叩頭叩頭死罪死

罪謹案文書守文學掾魯孔龢師孔憲

戶曹史寬等雜試龢修春秋嚴氏經

通高第事親至孝能奉先聖之禮爲宗

所歸除龢補名狀如牒平惶恐叩頭死

罪死罪上司空府贊曰巍巍大

聖赫赫彌章相乙瑛字少卿平原高唐

人令鮑疊字文公上黨屯留人政教稽

古若重規矩乙君察舉守宅除吏孔子

十九世孫麟廉請置百石卒史一人鮑

君造作百石吏舍功垂無窮於是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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