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根本就無從下手啊,怎麼管?有辦法管?

以下這個案例就很好的說明了這一點!

(圖文無關)

案例

提起兩年前發生在學校的女老師被毆事件,廣西柳州A中學的王強(化名)校長仍心有餘悸。

(圖文無關)

上課鈴響後,女老師陳霞(化名)多次提醒學生魏鵬(化名)注意課堂紀律,不要拍桌子。可魏鵬依然我行我素,陳霞生氣地說:「你這種狀態,難怪你爸也講你教不好。」聽到這話,魏鵬抄起板凳就向老師扔去。陳霞當場被砸傷流血。

王強校長介紹說,學生傷師事件發生後,經校方做工作,學生家長賠了錢,孩子道了歉,老師也表示原諒肇事者,但事情並未因此而平息。有許多老師認為,發生這樣侮辱教師人格的事,怎麼可以沒有任何懲戒,那將來再有學生傷師,也就賠點錢道個歉就完了?這不是助長不良風氣嘛!

但讓王強為難的是,如果從學校的管理出發,該如何處理這個學生呢?

「那段時間,我幾乎翻遍了所有的法律條文,沒有辦法處理他。」王強說,如果學校開除這名學生,就違反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學校只能追究他監護人的責任。被打老師沒有達到輕傷標準,不要說刑事案件,連普通的治安案件都算不上。

(圖文無關)

學校管理再細、監督再嚴,也很難杜絕校園暴力,因為大部分的青少年暴力鬥毆、欺凌事件都發生在校外。「校外發生的事情沒辦法管到,但是現在一發生事情都是回過頭來追究校方的責任。」王強說。為了不出事,這些年,有的學校春遊不搞了,運動會也不搞了。

前不久,中國留學生在美群毆同伴,被美國司法部門以綁架、折磨等重罪指控,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的新聞一經媒體曝光,立刻有人感嘆美國執法之嚴,要知道學生打群架這類事件在我國頂多校內處罰。

我國的法律真的在縱容「校園小霸王」嗎?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余陽表示,基於不同的法律淵源,中國屬於成文法國家,美國屬於判例法國家。英美法系規定襲擊罪,入罪門檻很低,不像在我國,故意傷害一定要達到輕傷才構成犯罪。

余陽介紹說,對於青少年的違法犯罪行為,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以教育、拯救、感化為主,懲罰為輔,其目的是為了拯救有過失的未成年人。「考慮到未成年人的認知能力不足、身心發育不完善及可塑性大等特點,對其入刑的門檻設置不宜過低。」

余陽表示,如果通過立法的方式,把未成年人承擔刑責的門檻降低的話,會造成很多社會問題。比如會造成失足青少年自暴自棄,不利於對其挽救改造。我國很多獨生子女家庭,如果其子女因為輕微違法行為被判刑的話,一個家庭的希望就沒了。

連老師都敢欺負,同學不更是敢?古人說「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如今的老師已經單純的只是傳授知識一種職業了。

法律不應該成為青少年犯罪的無形護盾

由於現在社會的功利性,許多家長都在外面打工上班,沒時間管孩子,把孩子往學校一扔就完了,完全不知道孩子的一些行為。

明明已經開始有了暴力傾向,發生了事情還和老師說,我家的孩子很乖的,小時候很聽話的!一個家長連自己孩子的性格都沒老師清楚?家長賺錢幹嘛?給誰賺的?

一些孩子受欺負了,不敢和家長說。和老師說,老師不重視。實際上對孩子內心的傷害極其嚴重!就導致事情越來越惡劣!

一些孩子完全不懼怕法律,「我還沒成年,我殺了你都沒事!」簡直可怕!

未成年人的教育不僅僅是學校的事,更是家長的事,每一步都應該陪伴!一步踏錯,後果不堪設想!


看到這些我心裡滿腔怒火,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曾經讀書時也被欺負過,但我朋友比較多,他們幫我解決了事情,後來我又朋友被欺負時我第一時間打電話幫他叫人,我們當時非常流行打群架,不管對錯心中把陳浩南當我哥……,還是比較懷戀過去,但是覺得現在被欺負的學生有點可憐,建議你不想被欺負的話學學心理學,讀心術,還有關鍵時候該狠的時候一定要狠,反正要麼你就學會利用校規和法律保護自己,要麼你就學學我的曾經多看看古惑仔。還有一點:職場三個定律 要麼殘忍,要麼能忍,要麼滾!


首先,校園欺凌現象有幾方面的因素,第一,欺負人的那些孩子,他們的家長沒有管好或者就不想去管,任由孩子發展,第二,被欺負的孩子,有問題不敢反映,有時候告訴家長或者老師引不起重視,在大人的眼裡,孩子就是淘氣打架,第三,學校方面,作為老師學校,平時請多關注孩子們的動態和心理變化,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聽之任之!平時的教育監管也要到位,出現問題及時和家長溝通!學校要認真處理有問題的孩子,不然傷害的不只是孩子還有家庭。第四,家長們平時多關注孩子,孩子有什麼異常,不要發火,要好好的溝通。孩子在問一些問題的時候,請多考慮一些,有時候孩子不敢直接說,都是婉轉的問,家長要很好的和孩子溝通,不要打罵。第五,也就是最重要的,加強社會立法,法律是約束人的最後一道底線,只要犯法,不論是否成年,都要嚴懲!對於孩子的年齡段,我個人認為8周歲就是底線。希望我們社會人都多關注孩子,平時遇到欺負小孩的情況,一定要制止!


根源在:1、必須取消婦女兒童保護法!可以將保護法符合現在當下發展的合併到刑法等。必須取消!2、嚴格制定一部適應社會發展的、適應當下現實嚴峻形勢的關於嚴厲打擊兒童、青少年犯罪的一部法律;3、亟待修改入刑年齡。入刑年齡應該是12周歲!4、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就必須加入法律法規課程,喚醒人性、喚醒道德、修築底線,清醒的知道,做了錯事和犯法,必須負全責和必須付出同等或懲罰性高出的代價的!必須負全責!!必須付出代價!!!告訴孩子們拼錢拼爹不太好使了,不要僥倖心理!!!


根源在於校園領導層只愛錢!只講色!不思悔改!把祖宗的臉丟盡了!

欺負凌屢發生在校園!是一個社會的悲哀!

目前校園只有加強保衛科的力量!挑選正義之師擔任!嚴加把守、孩子們的尊嚴與安全!

及時清理整頓變態老師.沒道德.無底線老師與政工人員!

至於生活.學習與思想?我們目前看不到孩子們快樂與幸福還:


不在於教育,而在於教育部。教育不僅僅是校園內的知識傳授,更在於伴隨人的一生的人格塑造、在於明理修身的潛移默化。作為最高的教育行政主管機構,這些年來往往更重視知識方面的傳道解惑,卻忽視或者說不夠重視人性的教育。缺乏人格塑造的教育,培養出來的難道不是沒有靈魂的知識類機器人嗎?


子不教,父之過。首先源頭在家長。從公開報道的例子來看,孩子要麼在單親家庭,要麼父母太忙,無暇顧及孩子的教育,要麼和爺爺奶奶一塊兒長大,寵壞了。第二。社會不良傾向,包括充斥著暴力,血腥的電腦遊戲。強者為王,講義氣,怕落單或許怕被孤立,從眾心理。三。學校。老師其實也知道(成天和孩子一起,能不知道蛛絲馬跡嗎),但不敢管。怕家長扯皮,怕孩子跳樓(現在的孩子說不得,碰不得)。四。最後才是法律。別忘了家家都有孩子,未成年人,誰願意送孩子去那兒呢。動不動跟國外比,孩子出來咋辦,今後呢?


看到有個朋友說學校只愛錢,領導不作為,老師不作為。我想問一下,當有校園欺凌現象出現,老師們也知道了,應該怎麼處理呢?又有哪些懲罰是家長們心中合理合法的呢?連罰站都違規的學校教育,有什麼能力去處理這些事情。舉個例子,碰瓷為什麼這麼猖狂,就因為處罰力度不夠,放在學校里,別說體罰,如果孩子欺負別人,班主任連句狠話都不敢說,原因在哪?在指責學校不作為的時候,考慮一下誰給過老師們處罰學生的權利。也拜託你們說學校處理不當的時候給一個合理的辦法,也看一下網友們對你的想法是否支持。


老師失去了管教學生的執法權,壞學生在學校沒有了敬畏之心,天是王大他是王二。解決的辦法1.提高教師素質,清除教師隊伍里的人渣,樹立正確的師表榜樣,重新樹立師道尊嚴,並給予班主任一定的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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