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範圍最廣的重大傷病

許多人在挑選重大傷病險時候,最大的問題是永遠有顧此失彼的感覺。

在台灣所有保險公司定義的七項重大疾病是固定的,也就是

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尿毒症)、

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七項

 

至於特定傷病  則是各家公司自行訂定願意承保的範圍

大體上不脫底下的範圍

(1) 急性腦炎                            

(2) 帕金森氏症                        

(3) 阿爾茲海默氏病      

(4) 良性腦腫瘤                             

(5) 腦血管動脈瘤手術                     

(6) 嚴重頭部創傷                   

(7) 昏迷                       

(8) 心臟瓣膜手術                           

(9) 主動脈外科置換術

(10) 慢性肝病

(11) 肝硬化症  

………………………………………

由於這些傷病項目是保險公司自行組合的  並非大家統一固定的

所以經常遇到的情況是 甲公司有了第一項  沒有第二項

或是乙公司有了第二項沒了第三項

而且項目最多不到30項

 

或者是對於疾病的定義  保險公司的規定可能已經與目前新式治療方式不同了

比如:

 

心肌梗塞症狀

典型胸痛症狀

 

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

心肌酶之異常增高

保險公司認定

以上三者症狀都要有

WHO認定

以上三者符合其中兩項就算是心肌梗塞

 保險公司條款對於心肌梗塞的認定過於嚴苛,與醫界實務認定標準不同


心肌圖片  

 

 

 

別灰心 

目前業界有新選擇  重大傷病的範圍不再是選定的固定這幾項

有底下的幾項特色:

 

1.理賠的項目「範圍最大」:

政府公告之重大傷病範圍涵蓋上百項傷病(包含癌症、慢性精神病),認定範圍及項目最多。

2.理賠的給付「簡單明確」:

取得健保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文件立即給付保額一倍,理賠認定簡單又明確,不用收集醫療單據、不用擔心醫療費。

 

稱「重大傷病範圍」,係指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實施

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附表「全民健

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中所載之項目,但排除下列項目:

(ㄧ)先天性凝血因子異常。

(二)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三)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

色體異常。

(四)先天性免疫不全症。

(五)職業病。

(六)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七)外皮之先天畸形。

(八)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之併發

症。

現在附上行政院衛生署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衛署健保字第一○○二六六○○六七號令訂定修正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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