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50億元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推行過渡性房屋。

議員朱凱廸表示,有發展商提出捐地興建過渡性房屋,發展商原本申請在有關地皮建屋的話,改劃程序可能會碰壁,關注發展商是否能以興建過渡性房屋的名義,突破城規會的關口,幾年後再釋放地皮建屋。

運輸及房屋局項目總監黃永雄說,當局研究過渡性房屋項目的可行性之後,還要向城規會申請,要有環評及交通報告等,與一般申請無異,當地皮完成用作過渡性房屋之後,發展商如想用作其他用途,要重新再向城規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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