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郵報》3月31日報道,新西蘭克賴斯特徹奇(基督城)強擊案的槍手佈雷頓·塔蘭特抱怨自己在監獄裏被剝奪了基本權利,他認爲自己有充分的理由有權接觸來訪者並通話。而法律專家稱其要求合理。

現年28歲的佈雷頓·塔蘭特來自澳大利亞,他被控於3月15日在基督城槍殺50人。自那以後,他一直被關押在奧克蘭監獄。

上週,塔蘭特向新西蘭懲教署(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提出投訴,稱他不被允許被探訪、打電話、看電視和報紙。根據新西蘭的《糾正法》,囚犯有權打電話、收發郵件、醫療、牀鋪、食物和飲料、接觸訪客、獲取信息和教育等。

但法律還規定,如果監獄發生緊急情況,監獄的安全受到威脅,或任何人的健康或安全受到威脅,囚犯可以被剝奪這些權利。

目前還不清楚塔蘭特是否屬於例外情況,但梅西大學法學教授克里斯·加勒文表示,他可能有充分的理由抱怨。他說:“他擁有法律賦予的權利,這些權利是有限的,限制這些權利是有標準的,但我希望懲教署有理由限制這些權利。如果他們不這麼做,那麼他的主張將得到支持,也應該得到支持。”

在談到爲什麼塔蘭特理應享有基本權利時,加勒文表示:“我們向他們展示了尊嚴和尊重,而他們每個人可能都沒有向受害者展示過這些,但這是我們作爲一個有原則的社會所付出的代價。”

加勒文還預測,塔蘭特將激烈地爲自己辯護到底。

監獄消息人士此前告訴《Stuff》雜誌,塔蘭特正在被全天候監視,並被關在與其他囚犯隔離的牢房裏。他沒有得到常規的最低津貼。所以沒有電話,不允許被探視。他每天可以進入由混凝土牆和地板組成的小院子放風一個小時。他被形容爲“不像監獄裏的其他人”,一直很“順從”。

塔蘭特3月16日被控謀殺罪名,預計4月5日返回法庭時將面臨更多指控。他將代表他自己通過網絡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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