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一個「美國唱片工業協會」……

首先申明本人並不是申明美分,只是想說明音樂協會的重要性,因為在版權的保護上,法律條文永遠只是指導性,細分到音樂市場上,或者網路平臺就可能產生執行問題。

音樂版權沒有公認的估價,網路音樂平臺應該採取何種收費模式?如何分享版權,遇到糾紛任如何處理,這些都要一個強有力的行業協會去組織協調。

很多事情,上法院夠不著,沒人管也不行,這就是國內音樂市場版權保護的現狀。


版權一直是國內音樂產業知識產權的一個大頭問題,之前ktv下架了幾千首音樂,無疑是對版權產業的一個保護,而作為國內音樂產業,應該要做的就是加大音樂產業的監管力度,大家侵犯版權行為。同時,創造良好的環境鼓勵原創。


受眾人羣的素質提升,或等待時間,或市場經濟影響,想靠立法得很久了,我想畢竟娛樂的事情不像迫切的民生問題急需改善…給個好評喲??


應該對傳播平臺監管,讓傳播的平臺只推廣有版權的音樂,把沒有版權的一律封殺,這讓盜版的音樂無處傳播


版權保護一支是對創做人的保護和支持,你自己創造的版權還正在傳播期間,有的人利用你的版權又在創做,一定要保護和立法,保護他人的收益!


最主要是要有法可依,違法要究。執法要嚴。


兩個字:立法。其他的都是瞎扯。


家有家法行有行規

嚴格執行法製法規

下載轉載播放規則

尊重音樂人的果實


對原創作者一些法律上,和道德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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