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一般會有一個叫「防損部」的部門,從它的名字就能夠看出來只要是和超市日常損耗有關係的都歸這個部門來管,抓小偷也是「防損部」工作人員工作職責的一部分。

可以按照小偷是否在超市裡面就職來區分:超市外的人偷東西(俗稱「外盜」)和超市裡面的工作人員偷東西(俗稱「內盜」)。

超市工作人員偷東西多是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的間隙或者工作時就已經產生了偷東西的想法/行為,等到小偷自以為合適的時機再將偷盜品帶出超市,實現偷盜行為。

超市外的人偷東西又有「無心」偷盜和有心偷盜兩類,有一小部分顧客會拿著超市一些贈品離開超市,心裡覺得是只是個贈品而已,拿一些並沒有什麼關係,但這些超市「贈品」也是超市財產的一部分,這樣就產生了第一類「無心」偷盜;另一類人一部分是在購物過程中因一個小小的壞念頭,將超市商品未結賬藏在衣服或者包里,心存僥倖,一部分則是專門進超市瞅機會偷東西。

大到幾千元的商品,小到幾塊錢的商品,無論偷了多少,性質本身都是壞的。超市防損部門抓到有偷東西的行為的「小偷」時,會根據小偷所偷東西的價格和實際情況考慮是否報警,把小偷送到公安機關處理,若為超市工作人員則直接開除,零容忍,在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下,例如小偷偷的東西金額不大,認錯態度比較誠懇等,超市管理人員有時會較「人性化」考慮用罰款來警示小偷。


謝謝邀請,很多人都回答了超市抓小偷的部門是防損員,抓小偷專業戶。這個大家都知道,在超市購物,總是有一雙眼睛盯著自己,非常討厭,一半就是這個防損員。

首先,防損員的職責:

一、保證貨品及賣場安全,排除一切事故隱患!二、控損耗! 防止內外盜竊、控制生鮮、食品、非食品等物品被竊。三、賣場消防安全排查,管理賣場消防安全問題。

四、風險管理、質量保證、損失管理、內部調查、資產保衛、安全管理。

超市抓到小偷一般都怎麼辦?和大家分享一個小故事,感動中帶著一點的憂傷:

在某論壇上的一個帖子《讓人看了揪心的小偷》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一位市民在超市購物時遇到一個被超市防損員當場抓現形的小偷,然而這個小偷卻與一般的小偷不一樣。了解小偷的情況後,解囊相助,引起網友一片好評。

故事大概是:一天早晨,網友「芹兒」便在單位附近的超市逛了逛。買了一些東西準備到櫃檯付錢時,隔壁收銀台鬧哄哄的聲音引起了她的注意。走過去一看,幾個理貨員圍住一個衣著很舊的婦人,原來是這位婦人在肉攤上偷了一塊肉藏在懷中,剛巧被理貨員看到,一直跟蹤到收銀台。當大家七嘴八舌讓婦人把肉拿出來時,婦人猶豫了一下後將懷中的肉拿了出來,小心翼翼地放在收銀台上,那是一塊半斤左右的肉。防損員要求婦人罰款20元,否則就要送到派出所,婦人提出要買下那塊肉,被理貨員拒絕。最終婦人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把毛票,其中最大的面值就是一元,很認真地數了幾遍,將錢給了收銀員後離開了超市。簡單的交流中,得知她生活很窘迫,老家在安徽,家裡剛遭遇了場劫難,她自己也為自己的行為不齒。」

超市的做法就是:防損員要求婦人罰款20元,否則就要送到派出所。引人神思,到底是對還是錯?現在很多超市抓到小偷,大多數都是私了解決,第一,慣偷的話,毫不客氣,直接送派出所。沒時間廢話。第二,無意識,小偷小摸的話,超市都會進行加倍的罰款,比如5倍10倍的。第三,類似上述這樣的情況,有的超市也就稍微處罰,批評教育一下。

總結一下:超市老闆抓住小偷後,無權濫用私刑,畢竟超市不是政府的執行機關。沒有處罰權力。


謝謝邀請,這個是不用聽說的,基本上所有的大中規模超市都有「抓小偷」的職業,職位名稱叫「防損員」。很多超市防損部門和保安部門是一個部門,既是防損員也是保安。

防損員並沒有那麼神秘,首先來說超市入口處負責提示物品是否可以拿進去的工作人員,都是防損員。很多人感覺神秘的是我們常說的「便衣」防損員,即打扮成顧客的樣子,正常在超市走動,觀察是否有可疑人員。所以我們說他們是「抓小偷」的職業也不為過!

那麼超市抓到小偷一般情況下怎麼處理呢?無外乎兩種情況,加倍賠償;報警處理。

一般情況下,很多超市為了不把事情鬧大,會選擇加倍賠償的方法,十倍賠償或者罰款是最常用的套路。

如果小偷不配合或者鬧事,那就只能報警處理

不過筆者再次想要聲明的說,超市從法律上來講並沒有罰款的權利;也沒有禁止他人人身自由的權利,在以前的回答中我也提到過,如果超市僅僅因為懷疑而拒絕你離開並搜身,這是違法行為,時候完全可以進行法律申訴!!!


一般的超市都會設立一個不部門「防損部」,防損部的職責主要有兩個:一是控制損耗,二是提供安全保障。小偷偷盜也屬於外部損壞,所以,防損部門的人員當然不讓地執行他的職責。

一般的超市偷盜會分為內盜和外盜。當然,所進行的出發也是不一樣的。

內盜:超市內部人員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進行偷盜。這種行為一旦發現就好直接辭退,超市的內盜一般都是零容忍的,看情節是否嚴重,嚴重直接報警處理。

外盜:行內一般會進行十倍賠償,超市也會寧事息人。當然,情節過於嚴重的也會報警處理。

外盜又會分為「有心」與「無心」。

無心偷盜的話情節相對較輕,一般會貪小便宜拿些贈品。卻沒有想過,贈品也是屬於超市的一部分,沒有進行付款,使用權就不是自己的。

終歸一句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不管你偷盜的金額多少,總歸不是正道。


我這裡以前也有,很囂張的,無論你是偷還是順,哪怕拿了一根筷子沒付錢,他們敲竹杠要錢,一般都是1千到幾千不等,然而小偷或者貪便宜的也不傻逼直接報警,除非真拿大東西,不然頂多在局子里錄下口供就出來了,當然也有膽小不懂法認栽的,後來有一天那些防損員下班被人圍著打,其中有幾個直接被打斷腿,後面有沒有破案我不知道到,我只知道那家超市現在只要抓到小偷只報警不會敲竹杠了


在沃爾瑪超市,親眼所見抓了小偷,三十多歲的樣子,衣服里夾帶了七盒巧克豆和餅乾之類的食品,後打電話叫來了店長,相當於國營單位科長類別的,之後怎麼處理,也沒心思去湊熱鬧了。抓人的是位高頭大馬,身強力壯的男性,穿著便衣,平時看到他經常把集中的購物車推到二樓,偶爾在櫃檯之間轉悠,可能是在尋找想偷東西的小偷。有機會去問一問:是什麼專職抓小偷,也好有個準確答案。


你說的應該是超市的保安部或是防損部,目地是防止超市的損失。一般抓住小偷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進一步的損失進行教育,好讓對方不在來,這應該是終極目地,所有的行為都是為了達到這個目標!


抓小偷往死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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