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環境,不少城市對規劃區域內的違法建築開展了整治活動。當這些違法建築遭到拆除時,被拆遷者是否能夠獲得相關補償,成為了大家普遍關注的問題。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什麼是違法建築?

一般來說,違法建築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建造的建築物。具體來說,違法建築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一)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二)已經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照許可內容而建成的建築物;

(三)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築物;

(四)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五)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下面到了大家最關心的問題:違法建築拆除有補償嗎?

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拆遷者拆除違法建築的,不予補償。但在以下情形中,被拆遷者可以獲得相關賠償:

(一)對於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違法建築,拆遷者在拆除該違法建築時,因拆遷給被拆遷者的土地使用權造成損害的,應當予以適當賠償。但如果該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拆遷者可以不予賠償;

(二)違法建築內的被拆遷者合法財產依法受到保護。拆遷人在拆除違法建築過程中,除正常損耗外,造成被拆遷者財產受到損失的,拆遷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三)拆遷人在拆除違法建築的過程中,由於拆遷程序或者拆遷手段違法,損害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合法權益時,拆遷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在此提醒各位被拆遷人,當您的建築物被認定為違法建築並被告知要進行強制拆除時,請務必具備應有的維權意識,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您在違法建築拆除相關事項中存在疑問時,建議您及時委託一位具備拆遷領域知識的專業律師,將您在違法建築拆除過程中所受損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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