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夥開了家飲品店,因經營不善,私下轉讓下家,合同名是合夥人的,營業執照是我本人未改成下家,現在閉店了。突然商場說我們還有三萬電費未交,不給的話準備起訴我們,下家設備押在店裡,我如果把營業執照註銷,我還擔責任嗎?希望大家幫幫我,我該怎麼做?


依照合同規範來定,是欠了就不上,莫須有就據理力爭,不過你要被動很多,精良還是談談走折中的路線吧。做生意有來有往有贏有虧,沒有絕對的公平可言。


現在你註銷晚了吧


感謝邀請。應訴期間,營業執照是不能註銷的。可能商場不能私自轉租吧,建議您先諮詢律師。


謝邀,坐標上海,首先你合夥是屬於什麼類型的合夥,是分有限合夥企業和普通合夥企業,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謝邀,你好,建議先交電費。再憑藉你們和下家的合同起訴對方索要。


交了不就得了


即便是營業執照吊銷了也是要擔責任的,建議先立案,通過合法的手段去維護自身的利益


合夥企業你要承擔你相應的不分,雖說你沒有經營但是執照上和股份都有你,說以您是脫不了幹係的。具體的你可以找個律師問下


你的營業執照到底是什麼性質的?

合夥企業是分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註銷了那個錢也是要普通合夥人還

不知道你的是有限責任公司呢還是合夥企業呢還是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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