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充分體現出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的工作原則,從產能總量調整轉向產能結構優化、佈局調整的工作思路,有助於推動鋼鐵生產工藝、產能佈局、市場環境向更先進、更均衡、更健康發展,對於鋼鐵行業實現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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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呂紅星

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五部門發佈《關於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全國新建(含搬遷)鋼鐵項目原則上要達到超低排放水平。現有鋼企方面,到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鋼鐵企業力爭完成60%左右產能改造,有序推進其他地區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點區域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國力爭80%以上產能完成改造。

對於鋼鐵行業實現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意見》充分體現出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的工作原則,從產能總量調整轉向產能結構優化、佈局調整的工作思路,有助於推動鋼鐵生產工藝、產能佈局、市場環境向更先進、更均衡、更健康發展,對於鋼鐵行業實現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測中心史潔在接受內地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記者瞭解到,當前藍天保衞戰進入攻堅階段,鋼鐵行業成為大氣污染治理的主戰場,近兩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均提出推動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意見》提出,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是指對所有生產環節(含原料場、燒結、球團、煉焦、煉鐵、煉鋼、軋鋼、自備電廠等,以及大宗物料產品運輸)實施升級改造。具體來看,燒結機機頭、球團焙燒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於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原則上分別不高於10、50、200毫克/立方米,達到超低排放的鋼鐵企業每月至少95%以上時段小時均值排放濃度滿足上述指標。

同時,《意見》指出,要嚴格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准入,積極有序推進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依法依規推進鋼鐵企業全面達標排放,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生產設施,加強企業污染排放監測監控。

“通過過去幾年持續開展的化解過剩產能、出清『地條鋼』等工作,我國鋼鐵市場環境明顯改善,產能嚴重過剩情況得到有效緩解,但嚴控新增產能、保證市場供求平衡、提升行業發展質量和效益等方面面臨的壓力仍然較大。”史潔表示。

實施過程需要重點關注三點

記者瞭解到,我國鋼鐵產能佈局與區域環境承載力的矛盾突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是我國鋼鐵產能最密集的區域,粗鋼、焦炭產能分別佔全國的45%和56%,其中河北省粗鋼、焦炭產能分別約佔全國的24%和18%,2018年河北省鋼產量高達2.37億噸,是世界第二產鋼大國的2倍以上。華東地區的江蘇省是我國鋼鐵第二大省,2018年江蘇省鋼產量高達1.04億噸,也相當於世界第二產鋼大國的鋼產量,徐州、常州等市也多次出現在空氣質量排名倒數名單。

值得注意的是,超低排放將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率先推進。

在推進過程中應重點關注哪些方面?

在史潔看來,鋼鐵企業達標排放是法定責任,超低排放是鼓勵導向,實施過程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幾點。

第一,全方位全流程實施。既要實施有組織排放改造,也要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和運輸方式改造。

第二,平穩推進科學引導。《意見》規定新建項目原則上要達到超低排放水平,現有項目改造持續有序推進,不是限期達標的強制性方案,具有鼓勵性、持續性特徵。這就需要在實施過程中把握好節奏和力度,保證鋼材市場供給平穩價格穩定;嚴格落實差別化的政策引導,對符合超低排放條件的企業給予稅收、信貸、電價、環保等政策優惠和支持,鼓勵企業爭優創先。

第三,加強污染排放監測和評價管理。一方面,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企業應加大資金、人員投入,自行監測、自主管理。另一方面,強化監督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監督,持續跟蹤動態管理。實施超低排放能夠倒逼鋼鐵行業技術變革,使生產工藝向清潔高效方向調整,產能向環境承載力更強地區佈局。

有觀點認為,由於標準比較高,不排除一些企業知難而退,如果企業的規模效益不足以覆蓋改造的投入,可能退出市場,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鋼鐵行業的重新洗牌。

“在差別化政策鼓勵和科學引導下,企業需重新評估改造投入成本與改造後可能帶來的經濟效益,這在一定程度上將推動鋼鐵行業整體提質升級。”史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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