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大維故居移樹涉文資法?臺大張慶瑞等4人獲不起訴
位於臺北市大安區溫州街的前國防部長俞大維故居,去年9月被列為暫定古蹟時,故居樹木遭住戶前臺大教授許文富遺孀移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徹查後將古蹟管理人、臺大時任代理校長張慶瑞等人函送法辦。臺北地檢署調查後,查出樹是許文富之父所種,許婦認為有紀念價值才請臺大搬走,也不曉得樹受法規保護,沒破壞古蹟的主觀意圖,今不起訴張等4人。
檢警調查,正式名稱「溫州街廿二巷四號」的日式建築,去年9月案發當時已列為暫定古蹟,景觀也算是暫定古蹟一部分。去年11月審議通過指定古蹟,理由為興建於日治時期,戰後臺大外文系教授俞大綵,前國防部長俞大維、農學院教授許文富等曾先後在此居住,足見本建物具歷史價值。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去年曾受訪表示,俞大維故居曾為前臺灣大學校長傅斯年遺孀俞大綵住所,俞大維任國防部長期間沒官舍,曾短暫借住妹妹俞大綵家。俞大綵搬遷後,成為臺大教授許文富宿舍,由許文富遺孀居住,但俞大維故居已是暫定古蹟,包括建物本身、周邊等,都不得破壞。
2017年9月21日,故居內樹木要移植至臺灣大學青田街宿舍,引起關注。由於文資法第103條屬公訴罪,文化局獲報後當天下午到場勘驗,並向大安分局告發,指古蹟管理人臺大違法,警方則將臺大時任代理校長張慶瑞、總務處人員林瑞瓊及兩名園藝行人員函送法辦。
檢警查出,臺大校方接獲的通知文件是提及建物為暫定古蹟,據以往案例,都未提到建物包括旁邊樹木,且樹木是住戶自種,而住戶打算搬家,才會請工人幫忙移樹。校方後來發現可能觸法,便立即請廠商停工、馬上把樹種回去。
檢方認為,許姓婦人接收到的訊息只有建築物屬文資法保護範圍,不曉得連景觀(園藝樹木)都算是,才會請植栽行人員協助移樹,並無要破壞古蹟的主觀意圖,因此給予臺大及園藝人員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