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歡還在媽媽肚子裏,奶奶便向左鄰右舍、七大姑八大婆討要孩子穿過的舊衣物。奶奶的觀念:穿百家衣、喫百家飯的孩子好養,她收集舊衣物足足忙活了三個月,從寶寶出生到六歲,都不缺衣物。奶奶收集舊衣物好像上癮,簡直是來者不拒,儘管孩子的舊衣物已足夠多,但仍源源不斷地湧進家門。

歡歡媽媽剛開始是抗拒的,那些衣物舊了不說,款式也都是過時的,現在生活條件好,寶寶的衣物、用品都設計得更時髦、人性化。更何第一個寶寶,那種初爲人母的喜悅與激動,很想親手爲寶寶把所需品一樣一樣地備齊。只無耐婆婆列舉了寶寶穿舊衣物的種種好處:

1.安全

舊衣物經過多次洗滌,衣服中的一些有寵物已流失或揮發,對寶寶皮膚刺激也減少了很多;

2.環保

初期的寶寶長得太快,一天一個樣,衣服過段時間就得換新的。那些換下來的衣服沒穿過多少次,就那樣扔掉太浪費。揀些舊衣物來更換,這叫循環有效利用資源,不僅節約還環保;

3.柔軟

舊衣物經過反覆多次洗滌,比新衣物更柔軟、舒適,更適合寶寶嬌嫩的皮膚;

4.省錢

現在寶寶的衣物價格都不菲,且使用率不高更換得快,寶寶穿舊衣物,可以省下一大筆開支。

歡歡媽接受了以上諸多好處,但新的不悅卻接一連二襲來。首先,那些舊衣物裏,很少有一套套搭配好的,東一件西一件的,五顏六色、五花八門,寶寶穿起來不是顯得格外刺眼,就是不倫不類,滿心歡喜迎來的寶寶穿成那樣,都沒眼看了,更別提拍照。

其次,隨着歡歡長大,外出活動的時間也加長,有一次在小區花園正玩着滑滑梯時,遇上鄰居家的孩子,比歡歡大兩歲的她,扯着歡歡的衣服說那是她的衣服,嚇得歡歡哇哇大哭,奶奶爲了安撫兩個孩子,便說:這是姐姐以前穿過的衣服,因爲小了就送給歡歡穿。歡歡自從那一次以後,每當穿上那件衣服便會嘟嚷:這是姐姐的衣服。歡歡媽媽知道後,覺得替孩子感到憋屈,爲了所謂的百家衣,孩子活在別人的影子裏,多傷自尊沒自信呀!

再次,有一次,歡歡奶奶讓歡歡穿了件泛黃的貼身舊衣服,搞得她渾身不自在,不停的撓癢癢。剛開始不知道歡歡爲什麼會那樣,以爲孩子沒事找事就沒放心上。可到下午掀開衣服一看,滿身都長了紅點點,應該是皮膚過敏了。儘管歡歡不喜歡穿舊衣服,但奶奶仍各種哄穿。媽媽看在眼裏,疼在心裏,儘管給歡歡添了新衣服,奶奶總不捨得給她穿上。

最後,五歲的歡歡對衣物的審美觀,貌似找不到點蛛絲馬跡,別的孩子對美很敏感,早已形成了自己的審美觀。很多寶寶在人生第一次叛逆期的三歲,便自我意識很強烈,堅持自己搭配衣物,自己選擇喜歡的衣服。而歡歡五歲了,在審美方面,還沒有自我意識和自信,任由家長給什麼就穿什麼,更別談什麼叛逆。有一次,媽媽帶着歡歡去買衣服,讓她自己挑選自己喜歡的,最終的選擇直接讓歡歡媽媽直接崩潰,大紅大綠的搭配,活脫脫的一個大媽級。

三歲後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儘量不要揀別人的衣物。小孩從小培養審美觀是很有必要的,懂得感受美、發現美、欣賞美;還有,小孩從小衣着整潔、美觀,也有利於培養孩子的自信心。現在生活條件不錯,千萬不要爲省下一些買衣物的錢,而毀了孩子性格塑造和人格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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