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離開我們,到今天(18日)已經整整一年了。和許多名人一樣,大師死後,子女間也因遺產問題爭吵不休、鬧上公堂。今天中午,李文(長女)在社媒發文,公佈了和繼母、弟妹間的案件清單,讓人意外的是,其中竟有刑事案件。

2018年3月,李敖過世,然而李文(女兒)、李戡(兒子)卻因遺產問題對簿公堂,讓天堂裏的李大師看到了最不願見到的一幕。但大師對此似乎早有準備,2018年4月,李大師遺囑曝光,在其中他特別單列了“李文條款”:如果李文因爭產鬧上法庭,那麼她將失去每月3萬(臺幣)的遺產。

2018年5月,李文將繼母、弟弟、妹妹告上法庭,2018年9月,李戡回擊,反訴李文誣告。

在今日的發文中,李文詳細列舉了她所提告的案件清單,包括:

1. 民事分割遺產:被告王志慧、李戡、李諶

(107.9.27第一次準備程序庭、11.29第二次言詞辯論庭、108.1.17審理庭、108.3.21再審理庭)

2. 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新臺幣100萬):被告王志慧

(107.12.3提訴、12.28簡易庭調解庭對方拒絕、108.3.29即將言詞辯論庭)

3. 刑事自訴公然侮辱:被告李戡

(107.8.8第一次準備程序庭、10.3第二次言詞辯論庭、108.1.16審理庭、108.3.20即將再審理庭)

4. 刑事告訴侵佔:被告王志慧、李戡、李諶

(107.10.30第一次調查庭、12.12第二次調查庭、108.1.22第三次調查庭)

5. 刑事告訴加重誹謗:被告李戡

(107.12.3提訴,現尚未開庭)

6. 刑事告訴毀損器物:被告王志慧、李戡、李諶

(107.12.19提訴,現尚未開庭)

7. 刑事告訴恐嚇危安:被告李戡

(108. 1.2提訴,現尚未開庭)

8. 刑事告訴侵害 個人資料(保護法): 被告李戡

(108. 1. 16起訴,現尚未開庭)

9. 刑事告訴侵害 着作(人格)權 : 被告李戡

(108. 1. 16起訴,現尚未開庭)

10. 刑事告訴“僞證罪”:被告證人鄭乃嘉

(108. 3 立案,現尚未開庭)

以及李戡告她有3案:

1. 刑事自訴公然侮辱及妨害危安:被告李文

(107.12.19準備程序庭、108.3.20即將審理庭)

2. 刑事自訴公然侮辱:被告李文夫

(尚未開庭)

3. 刑事告訴誣告:被告李文

(尚未開庭)

在文章中,李文表示,她已去祭拜了爺爺、奶奶的亡靈,同時告訴了兩位老人家要管好自己的兒子(指李敖),以後要管好家事,不要搞得這麼亂七八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