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房委會申請公屋的「配偶」定義,並不包括同性已婚伴侶屬違憲。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異性婚姻制度於香港獲長年廣泛認同,不能因裁決而改變。她強調,香港並無制定性傾向歧視條例,認為相關原則並不適用於香港。她認為有關判決,有可能令社會誤會同性婚姻已在香港合法化,呼籲政府上訴至最高法院,又說相信絕大部份的港人會支持上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有關裁決令人憂慮法庭變相承認外國註冊的同性伴侶於香港有合法婚姻地位,並能申請社會福利。他形容,裁決隨時動搖傳統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亦令公眾誤以為法庭已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促請政府盡快提出上訴。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