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槍擊案發清真寺外用鮮花悼念遇難者。

在新西蘭發生了舉世震驚的恐怖主義屠殺的6天后,今天,新西蘭總理Jacinda Ardern宣佈國會修改法律控制槍支管理。她的提議獲得本黨和反對黨的一致支持。也因爲新法律將對邊遠地區做特殊考慮,允許一些有限的特例,預計新的控槍法律不會遇到大的阻力,可望在三週內生效。

同時,新西蘭總督已經簽署行政命令,把攻擊性步槍和自動步槍列爲軍用,這意味着現在這些民間持有者的槍證不能繼續擁有這些攻擊性武器,這些槍支今天開始已經被禁,以防止在新的法律生效前出現搶購。

新西蘭最大的槍店Hunting & Fishing NZ已經從全國37家商店下架“軍用型”武器。

Ardern總理說,“3月15日,我們的歷史永遠改變了。現在,我們的法律也將改變。我們今天宣佈代表所有新西蘭人採取行動,加強我們的槍支法律,使我們的國家成爲一個更安全的地方。”

立即全面禁止攻擊性武器的流通和擁有

這次將被禁的武器是軍用式半自動武器和突擊步槍,也包括可用於將槍支改裝成軍式用自動、半自動武器,或接近自動槍械的部件。

《華盛頓郵報》報道,新西蘭禁止軍用型步槍。

Ardern總理在一個新聞發佈會上說,“在這些恐怖襲擊中使用的槍支具有重要的顯著特徵。首先,都具有巨大的殺傷力。第二,都能夠輕易達到目的。它們能夠連續射擊,它們還有大容量的彈匣。”

最近發生的槍擊案中的殺手Brenton Tarrant持有有效的槍支許可證。但他所用的武器被非法改裝爲可與更高容量的彈匣匹配,能夠在沒有重新裝彈的情況下射擊30發以上的子彈。他的執照限制他的彈匣能力爲7發子彈。

政府回購被禁武器,違者判刑、罰款

新西蘭政府將贖回市場上所有將被禁的槍支和彈藥。在贖回期之後繼續擁有被禁槍支的人將被處以2700美元的罰款或最多三年的監禁。

政府面臨的挑戰是,新西蘭沒有一個很好的武器註冊系統。現在民間擁有的武器絕大部分都沒有記錄。

澳大利亞也有類似事件與行動

新西蘭對這次大規模槍殺事件的快速反應,與20多年前澳大利亞的反應非常類似。

1996年,澳大利亞政府從民間收繳了65萬槍支。

在1996年Port Arthur的大屠殺導致35人死亡後,澳大利亞很快禁止了半自動武器。

與禁槍相應的措施,也是大規模回收槍支的舉措。從那以後,澳大利亞再沒有發生過大規模槍擊案。

美國爲什麼控槍這麼難?

澳大利亞,1996年,35死,25傷,徹底改變了澳大利亞的槍支管制法。

新西蘭,6天前,至少50死,40傷,我們有理由期待新西蘭槍支管制法三週後發生根本改變。

再看看美國:

2012年,康涅狄格州Sandy Hook,27死

2016年,奧蘭多夜總會,49死

2017年,拉斯維加斯音樂會,58死

2018年,佛羅里達州Parkland,17死

美國的措施是什麼呢?

“Thoughts and prayers(關懷和祈禱)”是個經典答案。還有最多聽到的是“槍不殺人,人殺人。卡車也殺人,爲什麼不禁卡車呢?”,或者就是更多的槍——武裝好人,來對付持槍的壞人,全然無視多項科研結果顯示有槍不增加安全,反而增加危險。

2012年Sandy Hook槍擊案,因爲遇害者大部分爲6、7歲的孩子,格外讓人心碎,奧巴馬總統揮淚悼念死者,並對生者誓言這一次一定要有所改變。

多少人以爲,改變槍支管制法的機會來了。6年多過去了,那些過早失去生命的孩子們的父母還在呼籲,還在奔波......

2018年,Parkland的遇害者大多爲高中生。生還者說,Sandy Hook的孩子太小,沒有力量爲自己發聲。我們這次不一樣了。我們最好、最有意義的紀念死者的方式就是通過嚴格的控槍法案。這一次,不達目的誓不罷休。我們永不放棄。

又一次,人們看到了希望。好像就是發生在昨天的事情,居然轉眼已經過去一年多了。除了州法有些改進,聯邦法禁止了大容量彈匣外,還是沒有根本的變化......

美國槍殺案比率和其他發達國家的比較。

美國控槍的主要阻力來自美國槍支協會(N.R.A.)。政治人物——今天來說,尤其是共和黨議員等——都接受了大量來自N.R.A.的政治獻金,所以就不得不屈服於N.R.A.的壓力。

憲法第二修正案其中一條: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

200多年前生效的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的關於“擁槍是權利(right)”這一條一直是擁槍派最有力的法理基礎。新西蘭則不然,在新西蘭擁槍只是特權(privilege)而非權利。

面對如此頻繁的大規模槍擊案,嚴格槍支管理難道不是常識,不是常情常理嗎?

民意調查顯示,哪怕是擁槍者中,90%以上的人支持全面背景調查[2]。而控槍措施是有實際效果的。當康涅狄格州在1995年緊縮許可證法律時,槍支兇殺率下降了40%。當密蘇里州在2007年放寬槍支法律時,槍殺案的兇殺率飆升了25%。

衆議院上個月通過了一項法案,要求進行全面背景調查。但要參議院今年通過這個法案,可以說是毫無希望。

爲什麼身處最強大的美國,我們卻感到深深的憂慮?

美國,究竟要多少死亡纔是太多?要多少次槍擊才能使人驚醒?

(撰文:溪邊愚人,編輯:薄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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