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木

  來源:健識局

  輔助用藥的定義、範圍終於確定?

  據媒體報道,重慶市某三甲醫院《臨牀合理用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發佈,其中對輔助用藥和重點監控品種的管理作出了詳細規定。

  《管理辦法》不但就業界一直存在爭議的輔助用藥定義、範圍等作出界定,甚至還詳細列出了相關品種的名稱和生產企業,涉及136個輔助用藥和32個重點監控藥品。

  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科室主任(負責人),將是相應科室合理用藥的第一責任人,對整個科室的合理用藥管理工作負責,包括制定指標、整改不合理用藥問題等。

  如果某一輔助用藥品種月使用金額進入了前100位,將被暫停使用一個月。如果恢復使用後,再次出現這一情況,處罰將升級,甚至面臨踢出醫院風險。

  這也意味着,雖然還有爭議和討論,但,大批輔助用藥臨牀受限的日子還是來了。

  輔助用藥一直是業界關注的熱點話題。多年來,這類產品以療效作用不明確,而銷售額卻畸高,飽受詬病。可以說,無論是暫停使用,還是將其踢出市場,都是大多數業內人士喜聞樂見的,但,在此之前,如何科學界定輔助用藥,避免傷及無辜,也是重中之重。

  可以看到,今年兩會期間,康恩貝集團董事長鬍季強,湖南時代陽光藥業執行董事唐純玉,步長製藥總裁趙超等多位委員代表,都就輔助用藥問題發表見解,範圍界定即是核心議題。

  根據國家衛健委2018年12月發文要求,今年全國輔助用藥目錄將公示,在此基礎上,各級衛生部門、醫療機構,還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省級、院級輔助用藥目錄,這也意味着,受限品種數量將逐漸走高。這也是引起行業較大反響的主因。

  而從國家衛健委2月份通過央視的表態,以及重慶三甲醫院此次發文,儘管全國輔助用藥目錄還是懸而未決,輔助用藥的限用一直在有力推進。就在本週(3月18日),2019年首個省級重點監控目錄已經發布,多個常見的輔助用藥品種名列其中。

  六大條件,免疫調節劑、中成藥危險了

  按照重慶某三甲醫院的《管理辦法》,輔助用藥,即非臨牀治療必需用藥。指非當前疾病的主要治療藥物,但對該疾病的預防、治療或康復有一定輔助作用的藥物。

  具體界定,參照六大條件,符合任何一個,視爲輔助用藥(品種以通用名計)。

  《臨牀用藥須知》或藥品說明書上明確爲“輔助性治療”的;

  國家衛生行政部門發佈的臨牀路徑以及中華醫學會等國家一級(一類)學(協)會發布的臨牀指南、專家共識所提及的用於疾病輔助治療的;

  所有免疫增強類化學制劑;

  除激素類製劑、特定營養缺乏下支持治療外的,所有人體自然存在的成分及其衍生物類化學制劑;

  列入軍地輔助用藥目錄的;

  被醫院既往或其他兄弟單位納入輔助用藥管理且非臨牀治療必需的中成藥及民族醫藥。

  具體名單將由醫院藥事會辦公室根據藥品引進淘汰情況調整,按年度更新公佈。

  雖然該院首批公示的136個輔助用藥品種和32個重點監控品種,還處於保密狀態。但,通過上述條件及要求,也可做出初步推斷。

  至少免疫增強類化學制劑,已經全軍覆滅;列入過其他醫療機構、省市輔助用藥管理目錄的,實際上已自動列入限制名單,其中包括大批中成藥、民族藥。

  可以看到,在新疆衛健委2018年12月17日公示的輔助用藥定義中,免疫調節類、中成藥也在其中。

  此外,被新疆衛健委定義爲輔助用藥的,還有影響腦血管、腦代謝類、肝膽疾病輔助類、血漿及代用品類、腸內腸外營養類、生物反應調節類、其它生物製品、維生素類、電解質類、新型糖類輸液類、其他類。

  如果《管理辦法》被更多醫院或省市借鑑,上述藥品類型,無疑也都將列入輔助用藥名單。事實上,這一傾向在2019年首個重點監控目錄中已有所體現。

  規範使用,金額超標品種面臨淘汰

  合理用藥仍是核心。

  《管理辦法》對輔助用藥的規範使用提出要求,包括:限制處方中中成藥、相同藥理的輔助用藥品種數等。

  嚴禁門急診患者單次(按處方號計)就診開具1種以上中成藥(基於中醫診斷基礎上的對應中藥治療,中成藥及民族藥合計不超過2種);

  同一住院患者的同一治療時間窗內,相同藥理作用的輔助用藥使用不得超過1個品規(以最小藥理學分類第3級目錄計),總數不能超過2個品規;

  同一患者一次住院期間使用輔助用藥不得超過3個品規(含出院帶藥)。

  違反此規定的科室,須針對違規藥品召開問題分析會,書面上報使用原因說明,以及科室整改計劃,嚴格落實整改。

  如果次月再次因同種原因進入違規使用輔助用藥清單的,對一線、二線(責任)、三線醫師,按4:5:1的比例,根據違規使用金額進行等額扣罰。週會還將對三線醫師予以通報批評。

  同步,對單品種的使用金額,也做出了限制——輔助用藥單品種每月使用金額不得進入全院藥品排名前100位。超標藥品將受到暫停採購一個月、三個月,直至無限期暫停處罰。

  使用金額進入前100位的,該品種暫停使用一個月;

  恢復使用後,在六個月內任意品規再次進入前100位的,該品種暫停使用三個月;

  再次恢復使用後,在六個月內任意品規第三次進入前100位的,該品種暫停使用,藥事會辦公室提出淘汰意見報藥事會審議。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前一季度使用金額排名前100位的中成藥,還將被列入重點監控目錄,受到更多限制。這對中成藥,特別是輔助用藥“高危羣體”中藥注射劑,無疑是雙重打擊。

  輔助用藥已經佔用了大量的醫保基金,也增加了患者負擔。

  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1.7萬億的藥品消費總額中,不合理用藥佔比達9600億元,絕大多數用於輔助用藥。央視播發的《輔助用藥:從濫用到規矩用》中,也有“共9700多元錢的藥,真正治療的藥其實只花了1000元錢”的案例。

  在醫改持續推進,醫保局獨立設局,加大力度把有限基金用到刀刃上,已經成爲重要任務。以此爲基礎,一切臨牀不合理的藥品使用,都將遭到打擊和遏制。輔助用藥作爲其中的重頭,已經首當其衝。

  可以看到,國家衛健委新發布的三級醫院考覈指標中,輔助用藥佔比也已列入其中;而新一輪的醫保目錄也已經啓動,大批輔助用藥或將被調出。隨着這些行政手段,以及醫保支付方面各類改革的推進,分析人士認爲,輔助用藥不但要走下神壇,甚至大批品種將遭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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