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是一個苦命的女人,從小生活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裏,父親不疼,母親不愛。只是,就算如此,李梅也沒法改變什麼,因爲她還小,只能被動的接受着父母對自己的一切。

很早,爲了這個家,李梅就輟學打工了。十八歲那年,李梅被人介紹去了城裏給別人做保姆,因爲長相姣好,後來,李梅被那家主人看中,然後嫁給了富二代,然後搖身一變過上了富太太的生活。

女兒過得好,做爲父母的怎麼能不動心。所以女兒嫁過去後,母親便經常要女兒打錢給自己,說家裏需要用錢。李梅的丈夫每個月會給李梅兩萬塊零花錢,而李梅,每個月都會私下打一萬塊給母親。

李梅這樣做,一來覺得母親雖然以前對自己不好的,但總歸是生養自己的人,而來,李梅覺得丈夫把錢給了自己,那這錢就是自己的,自己可以隨意支配,所以給母親錢的事情,李梅一直都沒和丈夫說。

就這樣,李梅打錢一打就打了五年。五年後,有天,丈夫發現了李梅的匯款單,看到李梅每個月都會給同一個賬戶打一萬元,丈夫以爲李梅背叛自己在外有了別人,所以狠狠罵了李梅一頓然後準備和李梅離婚。

李梅見此,便把自己給母親打錢的事情說了出來,沒想到,李梅說出這個,丈夫更生氣了:“你嫁給我傻都不用做,我養着你夠了,還得養你一家人。而且你給錢給你父母就算了,還偷偷給不和我說,你還把我當丈夫嗎?”

說完,丈夫便帶着李梅去離婚了,然後沒有絲毫猶豫的把李梅趕走了。李梅無處可去,便只好回了孃家。想着這五年來每月都給母親寄這麼多錢,到孃家應該日子也不會過得很差。

可孃家,還沒進門,就被弟弟給攔住了。

弟弟:“姐,你回來幹啥呀,不當你的富太太跑回這農村幹啥。我城裏的房子都還沒裝修呢,老婆都還沒娶呢,你回來了我找誰要錢去呀!”李梅聽到這,一愣一愣的。

接着母親又過來了,看到李梅便說着:“小梅,你回來幹啥,你以前寄回來的錢都給你弟弟了。現在我手頭又沒錢用了,你趕緊回去給我寄錢吧!”

聽到這些,李梅才恍然大悟起來,原來母親和弟弟一直把自己當成提款機了,而自己真正過的開不開心、幸不幸福,他們都不會關心一下,如今自己離婚回來了,母親不是問自己爲什麼回來,也不招呼自己回家坐,而是一味的還是向自己問錢。

越想,李梅越難受也越後悔。之後,李梅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這世間,真正靠得住的,也只有自己了。(故事純屬虛構,圖文無關,意在弘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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