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斥責有關指控失實。

反修例風波持續至今已經4個月仍未平息。有防暴警察被指曾進入浸會大學校園範圍追捕示威者,警方在社交網站Facebook澄清,只是在一些大學附近進行執法,但並不是傳言的大搜捕,斥責有關指控失實。

防暴警察被指一度進入浸大校園範圍。(網上圖片)

警方在社交網站以「一切只為止暴制亂,維護法紀」為題,發文指近日有不少聲音質疑,警方進入大學範圍進行大搜捕,警方必須澄清,這是一個失實的指控。

防暴警察被指一度進入浸大校園範圍。(網上圖片)

發言人說,過去週末,警方在接到報案後或進行掃蕩期間,曾在一些大學附近進行執法,但並不是傳言的大搜捕。發言人強調,如無實際需要,警方不會進入公眾場所或私人地方執法,但很多時候,警方是接到有人報案,或目擊一些罪案已經或者正在發生,警方職責所在,都需要進入這些範圍。

浸大 (資料圖片)

發言人又說,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10條、第50條(3) 及 (4) ,當警察有合理懷疑,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場所,包括屋苑、商場、港鐵等等,有人可能幹犯刑事罪行,警方都有權力進入相關地點,以作出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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