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茵金屬公司是德國一家戰鬥車輛武器配件及防衛產品製造商,成立於1889年,同克虜伯一樣也是一家老牌的軍工企業。在納粹德國時期萊茵金屬公司兼併了其它幾家軍工企業,發展成爲僅次於克虜伯的德國第二大軍工企業,二戰中德軍豹式坦克的主炮8毫米高射炮即出自這家公司。

  二戰期間,這家公司也得到了納粹黨的大力支持,使用了大量奴隸勞工。1950年盟國對萊茵金屬公司進行了全面改造,隨着聯邦德國的重新武裝,該公司的業務也快速發展起來。時至今日,萊茵金屬公司己經成爲德國國內最大的軍工企業集團,業務遍及全世界。

  一、勞工向萊茵金屬公司提出賠償要求,但請求被駁回

  1957年12月,兩名來自紐約的猶太人海倫和拉赫爾向柏林地方法院控告萊茵金屬公司。她們在1944年7月到1945年3月之間被強迫爲萊茵金屬公司在布痕瓦爾德集中營附近的工廠工作,每天工作12個小時且沒有休息日,卻得不到任何報酬奴隸勞工不僅要忍受飢餓和勞累,而且經常受到鞭打。她們指控萊茵金屬公司領導人瞭解並且支持納粹黨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計劃,對猶太勞工極盡虐待,應該爲此支付賠償。

  柏林法院在審查一系列證據後卻提出此案上訴日期太晚,此類勞資糾紛的上訴截止日期是1951年底。1958年“要求賠償聯合會”無奈只好將此案上訴到德國聯邦法院,此時聯合會已經累計收到超過800份針對萊茵金屬公司的賠償要求。

  不幸的是聯邦法院同期正在受理波蘭非猶太人勞工向IG法本公司索取賠償案件,聯邦法院根據《倫敦債務協定》駁回了波蘭勞工的賠償請求。這一事件殃及池魚,猶太勞工對萊茵金屬公司的索賠要求也因此被連累,聯邦法院以同樣理由駁回了他們的上訴。

  另一方面猶太人也積極尋求同萊茵金屬公司直接對話解決賠償問題,私下裏猶太人代表恩斯特卡岑施泰因同萊茵金屬法律部門主管科爾內留斯在漢堡會見,向對方提出總額300至500萬馬克,人均5000馬克的賠償方案,卻遭到萊茵金屬領導層的一致拒絕。此次勞工賠償陷入了長達數年的僵局。

  二、美國的訂單讓事情出現了轉機

  1964年11月事情出現了轉機,美國政府爲了越南戰爭的需要,計劃向德國萊茵金屬公司提供一份價值5000萬美元的武器訂購合同。

  此事被敏銳的美國媒體發覺並大肆報道,《紐約時報》和《華爾街日報》都刊登了這個消息。萊茵金屬公司當然急於抓住這份利潤豐厚的訂單,猶太人抓住這個機會積極在美國政府內部公關,推動美國國防次長塞魯斯萬斯向萊茵金屬公司施壓,敦促其早日解決猶太勞工賠償問題。

  當萊茵金屬公司再次拒絕“要求賠償聯合會”的賠償要求後,猶太人失去了耐心。1966年2月6日的《紐約時報》在首頁刊登文章,五角大樓因武器交易受到激烈批評,五角大樓計劃購買德國武器而備受斥責。《基督教科學篇言報》引用了軍方給約翰遜總統的電報,指出在阿伯丁(地名)進行的對計劃購買的德國大炮進行的測試失敗了。

  這些報道使五角大樓和美國國務院遭受了國會議員的猛烈批評。紐約議員倫納德法布斯坦表示,美國政府的經費有一部分來自猶太人繳納的稅款,堅決反對用這些經費從那些拒絕對二戰奴隸勞工進行賠償的德國企業購買武器。

  有兩名議員給國防部長羅伯特麥克拉馬拉寫了一封抗議信:

  我們對美國政府與萊茵金屬公司的交易感到非常擔憂。爲什麼政府偏愛同一個曾使用奴隸勞工,而且至今不願承認錯誤的公司打交道,我們感到很不解。在它改變對待勞工的頑固態度之前,不應交給它任何訂單。

  三、猶太人方面無奈地接受了賠償

  美國國防部和萊茵金屬公司因爲武器合同與勞工賠償被牽扯到一起而承受了巨大壓力,萊茵金屬公司一度提出,如果同美國政府的武器採購合同順利達成,則願意向猶太勞工支付250萬馬克的賠償。

  “要求賠償聯合會”堅決反對將勞工賠償協議建立在武器交易合同的基礎上,要求萊茵金屬公司無條件地執行賠償。此次關於賠償的爭議中,美國的軍事需要最終佔了上風。

  1966年5月13日,美國國防部長麥克拉馬拉與聯邦德國國防部長凱一烏維馮哈塞爾在華盛頓簽訂了此次武器採購合同,猶太人的抗議絲毫阻擋不了美國政府購買德國大炮的決心。合同簽訂後,萊茵金屬公司依照此前承諾向“要求賠償聯合會”的賬戶匯款250萬馬克(約合62.5萬美元)用於勞工賠償,這筆賠償金僅相當於此次5000萬美元武器採購合同的一個零頭。猶太人方面只好無奈地接受了這個事實,無論法律手段還是遊說都已經無法迫使萊茵金屬公司拿出更多的賠償金。

  四、賠償的執行情況

  250萬馬克的賠償總額使賠償分配陷入了捉襟見肘的局面,“要求賠償聯合會”不得不精打細算,儘可能使最需要幫助的勞工領到賠償。對勞工身份的審查也更加嚴格,無法有效證明曾經在萊茵金屬公司的工廠工作過的申請者都無權領取賠償。

  根據黨衛軍集中營看守留下的一些記錄,1944年納粹從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抓獲了2000名猶太女孩送往奧斯維辛集中營,其中一部分被送往毒氣室處死,一部分被送往德國彈藥廠充當奴隸勞工。其中一批猶太女囚犯被送到索默達的萊茵金屬工廠做工並倖存下來,人數爲1214人。“要求賠償聯合會”決心在全世界尋找這些倖存者,使她們得到慰藉。最終有992人被找到並獲得賠償。

  此外,二戰期間萊茵金屬公司翁特呂斯工廠的約90名猶太勞工中,有261人得到了賠償。萊茵金屬公司洪德菲爾德工廠約1000名猶太勞工中,有262人得到了賠償。

  以上三家工廠的猶太勞工,沒有得到賠償的都是已經去世或無跡可尋。聯合會並未收到來自東德或蘇聯猶太勞工的賠償申請,冷戰使這些國家當局禁止猶太人向國外提交賠償申請。聯合會考慮到這些情況,根據一些倖存者提供的地址向這些猶太勞工寄去等值的盧布或物品,使他們得到出乎意料的驚喜。

  根據最終的統計,來自20個國家的猶太勞工領取了總計254萬馬克賠償(包括利息),平均每人得到1700馬克。領取賠償的勞工中,有806人來自以色列,380人來自美國,65人來自加拿大,29人來自瑞典,其它來自澳大利亞、巴西、英國等地。此次勞工人均獲得賠償遠遠少於IG法本和克虜伯公司的賠償標準,只能算作一次精神上的慰藉。

  參考文獻:

  吳友法,黃正柏主編《德國資本主義發展史》

  苑爽《兩次世界大戰後美國處理德國戰爭賠償問題的政策演變》

  田小惠《試析戰後德國戰敗賠償政策》

  孫文沛《二戰後德國賠償問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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