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違法攜帶肉製品入境,一經查獲,將被處新臺幣50,000元。(圖/記者宋德威翻攝)

▲旅客違法攜帶肉製品入境,一經查獲,將被處新臺幣50,000元。(圖/記者宋德威翻攝)

記者宋德威/高雄報導

鄭姓旅客16日由廈門搭乘金祥龍輪至金門,海關發現其隨身行李X光影像可疑,引導至檢查檯詳查瞭解,結果查獲豬肉製品1.5公斤。因檢查前該旅客未申報,全案移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處理,該分局依違反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裁處新臺幣50,000元罰鍰。而本案為107年12月14日「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提高後,金門地區首例重罰新臺幣50,000元案例。

▲▼旅客違法攜帶肉製品入境,一經查獲,將被處新臺幣50,000元。(圖/記者宋德威翻攝)

高雄關表示,本年7月1日至12月15日止,該關查獲金門小三通入境旅客違法攜帶肉類製品計1,105案,類型有豬肉乾、香腸、火腿等。為避免非洲豬瘟疫情擴大,衝擊我國畜牧業,造成經濟損失,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自本年12月14日起已提高「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旅客自非洲豬瘟或口蹄疫疫區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將裁罰新臺幣50,000元~1,000,000元之罰鍰。

據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高雄分局表示,近日大陸非洲豬瘟蔓延,已有22個省份淪陷,福建地區莆田也淪陷,一旦入侵金門或臺灣,對地區畜牧產業影響相當巨大,高雄關也呼籲民眾到大陸旅遊請勿去養殖場參觀,也不要攜帶肉製品入境,若經查獲,將被處新臺幣50,000元~1,000,000元之罰鍰。高雄關也藉此呼籲民眾共同打擊不法,勇於檢舉走私,免費檢舉電話專線「0800-71117」。

▲▼旅客違法攜帶肉製品入境,一經查獲,將被處新臺幣50,000元。(圖/記者宋德威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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