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院23日判決屏東縣議員林采穎當選無效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資料照片)

▲屏東地院23日判決屏東縣議員林采穎當選無效 ,圖為她宣誓就職照片。(圖/記者陳崑福翻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第15選區縣議員林采穎,被屏東地檢署以選舉賄選,提出當選無效訴訟,經屏東地方法院近半年的審理,23日下午4時宣判,駁回檢方當選無效訴訟,全案還可以上訴。

林采穎是第15選區(以牡丹鄉為主)縣議員,當時該選區有有牡丹鄉長陳英銘(國民黨員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國民黨籍林采穎、詹德行、統促黨蔡天成及無黨籍賴源5人參選,其中陳英銘已擔任兩屆鄉長,各參選人都有不同的支持者,競爭相當激烈。

選舉期間,林采穎被屏東檢調警查出涉嫌以每票1000元賄選,屏東地檢署於去年11月21日向法院聲押獲准。林采穎在被羈押後,親友曾到屏東地檢署抗議,認為林只是探病親人包了慰問金,卻被檢方指控是賄選,引來討論。

林采穎後來當選縣議員,但因被羈押,沒有在去年12月25日宣誓就職上任,後來30萬元交保,在2019年1月21日補宣誓就職。屏檢對她提出當選無效,法院審理後今天駁回檢方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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