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01月28日訊】(雪花新聞記者郭曜榮颱灣颱北報導)中國大陸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網28日公告,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因“顛覆國傢政權罪”,一審判決有期徒刑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

王全璋曾大量代理法輪功案件,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也因此遭到各種侵害,包括被黑龍江法官搧耳光、被唐山警察汽車夾擊,被上門抓捕、多次追打,被國安抄傢等;他在2015年被當局帶走後,超過一韆日音訊全無。

現年42歲的王全璋,是在2015年7月10日、當局打壓維權律師的“709大抓捕”行動中被帶走,2016年1月天津市公安局宣布將他“逮捕”,指控涉嫌顛覆國傢政權罪。因為他是案件中最後一名待審者,因此被稱為“709案最後一人”。案件上月28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秘密審訊,法院當時指案件涉及國傢秘密,依法決定不公開開庭審理,當局並派齣600人戒備,阻止包括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在內的傢屬,以及支持者進入法庭聽審。

在此之前,李文足已經被公安限製在北京傢中,未獲準齣席一審旁聽。據BBC中文網報導,英、美、德國與瑞士駐華外交官員到場希望旁聽,被拒絕;審理期間有維權活動人士和維權律師的傢屬到現場聲援,也被公安帶走。◇

責任編輯: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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