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通寶真品,背滿文,也就是寶泉局或者寶源局,看品相定價格,大約,80到300元之間。順治一共有五個版式。

順治年間為了穩定經濟前後進行了五次改制,最終取得成功;確立了清代的貨幣體系。隨著五次改制同時產生了五種形式的順治通寶聞名於世,史稱「順治五式」。

一、順治一式又名順治仿古式(仿明錢式),順治五式中最早出現的一類。始鑄於順治元年(1644年),清軍佔據北京之後,建立了清王朝,同時在貨幣發行上大量採用了明代遺留的舊機構、工匠和錢幣製作工藝。因此這一時期鑄造的「順治通寶」錢很大成度上保留了明朝鑄幣的風格,面文「順治通寶」,皆為光背無文。採用這種形式,主要是適應關內羣眾的需要,也便於新舊錢之間的兌換。

二、順治二式又名順治單字記局式,是繼順治一式後的第二類順治錢形式,始鑄於順治二年停於順治九年(1645―1653年),其形式類似於唐代的會昌開園:錢背由一個單一漢字(有穿上、穿右及穿左三類)記載其鑄錢局。據記載順治時期全國先後有二十三個錢局開鑄單字記局錢,但從現存順治錢實物來看僅發現了工、戶、薊、宣、雲、延、原、同、陽、河、臨、東、浙、寧、昌、福、荊、襄和新共十九局。錢重一錢二分。順治八年錢重改為一錢二分五釐。清朝初期制錢重量不斷變化,順治通寶錢漢字錢的大小輕重差異較大。有的錢局開鑄時間短,開鑄不久即停鑄,所以有的記局記地錢數量很少,其中「延」、「宣」、「薊」,存世甚少,極為罕見。

三、順治三式又名順治「一釐」式,是繼順治一式、二式之後鑄造的第三類順治錢形式。順治十年(1653年)七月各省、鎮錢局停鑄單字記局錢,開鑄順治背一釐錢,每文重一錢二分五釐,較背單字錢製作精好,背文由穿右一本省記局漢字與穿左「一釐」組成。由於「一釐」二字取折銀一釐之意(一千釐準銀一兩),可直接與官銀兌換,故稱其為計銀一釐式。

史料記載順治一釐式共有十九局開鑄,分別有:戶一釐、工一釐、薊一釐、宣一釐、雲一釐(密雲局)、東一釐、臨一釐、原一釐、陽一釐、陝一釐、同一釐、河一釐、浙一釐、寧一釐、昌一釐、江一釐、福一釐、雲一釐(雲南省局)、荊一釐。各局版式基本固定,變化不大,除原一釐、浙一釐、寧一釐、昌一釐、江一釐、福一釐、雲一釐等南方各局使用較為特殊的面文書法而外,其餘各局多數採用了戶部鑄幣的標準面文體系。

四、順治四式又名順治「滿文」式,順治十四年(1657年)中央責令各省、鎮錢局停鑄各類順治舊錢,由戶部寶泉局和工部寶源局開鑄「新錢」即順治通寶背滿文「寶泉」、「寶源」錢,每文增至一錢四分,且銅製金黃徑大精美,俗稱大制錢。此次改制完全脫離了明代體系而確立了清代制錢風格,完成了從型制上仿造明代制錢到鑄造真正意義上的清代錢幣的轉化過程,在整個中國錢幣史上也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

五、順治五式又名順治「滿漢文」式,順治十七年(1660年)戶部提準十四個地方局按照順治四式的規格從新開鑄新錢,其背文由本省滿文局稱和漢文局稱組成、故名「滿漢文式。分別有滿漢文:同、福、寧、東、江、宣、原、薊、昌、河、臨、浙、陝、密字,除寶泉、寶源兩局所鑄制錢仍為滿文錢局外,其它各省錢局所鑄錢背文都為滿漢文錢,共有十二局:即「臨、寧、原、宣、同、江、東、河、薊、昌、浙、陝。」此種錢式製作較好。鑄量最多,存世也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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