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选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7年11月30日
发文字号:选特一字第1071501397号
 
主旨:举办108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关务人员、身心障碍人员考试及108年国军上校以上军官转任公务人员考试。
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第18条第1项。
公告事项: 
一、考试等别、类科(科别)及暂定需用名额:
(一)关务人员考试:等别、科别及暂定需用名额详如附表一。(ExcelPDF)
(二)身心障碍人员考试:等别、类科及暂定需用名额详如附表二。(ExcelPDF)
(三)国军上校以上军官转任公务人员考试:转任机关、等别、类科及暂定需用名额详如附表三。(ExcelPDF)
(四)前揭暂定需用名额得视考试成绩及用人需要,择优增减录取。用人机关如需临时增列需用名额,于典试委员会决定录取标准前,经考试院核定后,得增列需用名额。
(五)身心障碍人员考试各职缺工作内容、地点及环境另公布于考选部全球资讯网\应考人专区\考试资讯(考试期日计划表)\108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考试举行相关事宜项下之「各等别、类科职缺一览表」,请应考人审酌个人状况,决定报考等别及类科。
二、考试日期:
(一)关务人员考试:
1、三等考试:民国108年4月20日(星期六)至21日(星期日)。
2、四等考试:民国108年4月20日(星期六)至21日(星期日)。
3、五等考试:民国108年4月20日(星期六)
(二)身心障碍人员考试:
1、三等考试:民国108年4月20日(星期六)至21日(星期日)。
2、四等考试:民国108年4月20日(星期六)至21日(星期日)。
3、五等考试:民国108年4月20日(星期六)。
(三)国军上校以上军官转任公务人员考试:民国108年4月20日(星期六)至21日(星期日)。
三、考试地点:
(一)关务人员考试:分设台北、台中及高雄等3考区。
(二)身心障碍人员考试:分设台北、台中、高雄、宜兰、花莲及台东等6考区。
(三)国军上校以上军官转任公务人员考试:设台北考区。
四、报名相关规定事项:
(一)报名日期:自107年12月25日(星期二)起至108年1月3日(星期四)下午5时止。
(二)报名收件截止日期:须于108年1月4日前(含当日,邮戳为凭),以挂号寄出报名表件,始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三)报名邮寄地点:11602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1号考选部特种考试司第一科。
(四)报名方式:本3项考试采「网路报名并缴验应考资格证明文件」(纸本寄件)方式办理,应考人请登入国家考试网路报名资讯系统(register.moex.gov.tw)报名,登录完成,务必下载列印报名书表,连同应考资格证明文件及缴费证明等,以挂号邮寄至指定地点,完成报名程序。登入报名资料前,请先下载应考须知详细阅读。
五、应考资格、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一)本3项考试分别依照「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关务人员考试规则」、「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规则」、「国军上校以上军官转任公务人员考试规则」、「口试规则」、「公务人员考试体格检查办法」及「公务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规定办理。
(二)依后备军人转任公职考试比叙条例暨其施行细则规定,应考人具该条例所称后备军人身分者,得以军阶及军职年资,应性质相近之考试:
1、三等考试:曾任中尉以上三年之军阶及军职年资,得应未列举限定院、系、组、所、学位学程名称之类科,或应与该军阶及军职年资所具军职专长性质相近之技术类别相当类科。惟考试类科应具有相关之职业证书、工作经验或训练,始得报考者,仍应符合该应考资格规定。
2、四等考试:曾任中士以上三年之军阶及军职年资,得应未列举限定职业学校或相当院、系、科、组、所、学位学程名称之类科,或应与该军阶及军职年资所具军职专长性质相近之技术类别相当类科。
六、体格检查时间及标准:关务人员考试录取人员于笔试录取通知送达14日内,应经试务机关指定之医疗机构办理体格检查并缴送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不合格或未于规定期间内缴送体格检查表者,不予分配训练。
七、为因应行政院组织改造,有关行政院所属机关(构)所提身心障碍人员考试职缺之实际用人机关、工作地点及内容,以分发机关办理分配作业时为准。另该职缺可能配合行政院组织调整,移拨至他机关(构)。
八、报名费优待:
(一)关务人员考试应考人,具有身心障碍、原住民族、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或后备军人身分者,其报名费用依规定数额予以减半收取,其余均不予优待。
(二)身心障碍人员考试应考人优待免缴报名费,并以一笔为限。
九、本3项考试各类科之应考资格、应试科目、试题题型、成绩计算、录取方式与其他有关事项,均详载于各该考试应考须知。

附件1(ExcelPDF)身障三等职缺表(资料来源: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附件2(ExcelPDF):身障四等职缺表(资料来源: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附件3(ExcelPDF)身障五等职缺表(资料来源: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附件4(WordPDF)身障四等及五等职缺表(资料来源:铨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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