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明白公眾關注但不宜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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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警方所購入的「水炮車」的用途及使用原則。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示,「水炮車」(人羣管理特別用途車)今年下半年投入服務,並只會在大範圍,以及嚴重騷亂出現時才會部署,以制止有關違法行為。他說,明白公眾的關注,強調警方會嚴格遵守相關指引。泛民多名議員要求公開警方使用有關車輛的指引,區志光則指指引涉警方戰術部署,故不宜公開。

警方的「水炮車」。(資料圖片)

區志光指,警方只會在已經出現大範圍,或嚴重公眾騷亂時,才考慮部署「水炮車」,考慮因素包括嚴重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或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對公共秩序和/或公眾安全造成重大影響,而在出動特別用途車時,需要獲得助理處長(行動)批准。使用時亦會採用最低武力,會集中射向人羣下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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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車上會有4名警員負責操作,包括1名警署警長,2名警長及1名警員,現時警方已對18名警員進行訓練,每名警員要接受5日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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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重申,明白公眾對有關車輛的關注,強調當局一定會在足夠培訓下,以及按指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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