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5 13:3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50歲古姓男子是52歲女子小美(化名)弟弟的國中同學,前年小美弟弟過世,古男以祭拜為由,住宿小美住處,明知小美有服用安眠藥睡覺習慣,竟趁她昏睡時性侵得逞,辯稱:「妳太漂亮了,我受不了,只好強來」,新北地院今年3月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今再判他須賠償小美50萬4476元。

檢警調查,古男與小美弟弟是國中摯友,時常到小美住處逗留,前年間,小美弟弟過世,古男才又與小美取得聯繫,去年3月底,古男以祭拜為由,住宿小美住處。不料,古男竟趁小美服用安眠藥昏睡時,性侵得逞,小美早上清醒後,發現自己未著內褲躺在牀下,腿部及下體有精液,察覺有異,質問古男,他當場坦承犯行,還反嗆:「我喜歡妳,有錯嗎?」

審理時,古男辯稱,小美當時清醒,同意發生性行為,故意設局讓他跳下去;不過,案發後,小美曾質問古男:「你把我傷成這個樣子」等,古男卻說:「沒有讓妳舒舒服服的」、「妳太漂亮了,我受不了,只好強來」、「我知道啦,啊又把妳強姦了,趁你睡覺,藥喫了傻傻的,把妳做了,早知道以前喫了馬上做了,等那麼久,等到半年!」等語,法官因此認定古男犯行,判他徒刑3年8月。

小美因受不了古男今年起仍多次電話騷擾,聲稱是小美自願與他嘿休,還說小美喜歡喫了安眠藥做愛,致使小美迄今不敢再喫安眠藥睡覺,且須至精神科就診,向古男求償4476元醫療費及8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計80萬4476元。

法官考量古男收入,認為精神慰撫金以50萬為宜,今判古男須賠償小美50萬4476元,可上訴。

  • 古男性侵已故同學姊姊」,被判刑3年8月,新北地院民事法庭再判他須賠償50萬4476元。(記者陳慰慈攝)

    古男性侵已故同學姊姊」,被判刑3年8月,新北地院民事法庭再判他須賠償50萬4476元。(記者陳慰慈攝)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