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不一定有,也沒有證實是真的,如果是真的:

這是不當競爭,粉絲是對自媒體人的才智才華或者其他一些對粉絲感興趣或者將來有用的才加入做粉絲。購買粉只是小部分既得利益者受到了小恩惠,對本人是不一定感興趣的,不是鐵粉,對變現或者喊話擁護不一定有作用,這樣使其人品有問題。說明沒有本事,沒有吸引粉絲的地方,叫黔驢技窮了。也許是一時衝動所致,或者有反面影響的事做的不對。看看人品和才華技術都沒有了。誰還喜歡他?希望是假的。


才華,是給懂得才華的人分享的,而不是用來忽悠人或吸引一眾追風的膚淺之人關注的,一個尊重自己才華的人,是絕對不會做出嘩眾取寵的行為的,除非,他把自己的才華當做獲取名利的敲門磚。

其二,凡是那些以才華博取名利的人,其結局都很悲催。

其三 如果你確有才華,請你尊重「才華」二字,不要用追逐名利去糟踐自己的才華。


自媒體大咖都在花錢買粉,普通自媒體人還有機會嗎?花錢買粉效果不一定比花時間經營粉絲效果好。一種靠人力做內容經營,一種通過資本購買流量,快速擴大。普通自媒體人沒錢,沒辦法去買流量。但是有人力和時間,可以在細分的領域,細心耕耘,粉絲的粘性與忠誠度,反而更好。


他的錢,只要不違法,他想怎麼花都是他的自由,買粉絲不犯法


我覺得沒必要去買粉,不為錢,不為名,用實力說話


中國商業誠信機制沒有健全,尤其懂法的人更是如此。如果真是為上市去買粉,那麼證監會這關肯定通不過。商業沒有誠信,如果都是虛假,社會未來哪有向上的價值觀。

希望這是假的,吳曉波看透了企業的大敗局,不會自己敗於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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