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明白什麼是問詢,什麼聆訊。

1,問詢,指的是港交所針對擬上市公司所提交的招股書與其他文件材料,向擬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進行提問。問詢內容有公司的經營運作,公司認證,以及招股書中尚未說清楚的事項。不同的公司所接受問詢的輪數與問題數量不盡相同,一般問詢輪數越少,說明企業上市準備的越好。問詢的方式是通過發送信函給擬上市公司與保薦機構。

2.聆訊,在問詢之後就是聆訊,聆訊以現場方式進行。聆訊是對擬上市公司進行更全面的評估以決定能否順利通過上市申請。在 聆訊前上市部會按照規定的格式、向港交所提交一份上市聆訊報告,內容是涵蓋招股書的一些細節內容。聆訊的問題比較宏觀,當然也會有細節問題。尤其是港交所上市部在問詢時提問的一些內容,也在聆訊的問題範圍。

以上說的是問詢與聆訊的提問內容與方式。問詢與聆訊即體現了港交所對擬上市公司的監管,而且他們都是以非公開方式進行。既然是非公開方式,那麼如何保證其完整性與透明性呢?

這主要體現在招股書的變化上,招股書內容披露了擬上市公司的詳細信息,具有準確性、完整性和透明性。因為香港上市制度的要求,擬上市公司的招股書必須要正確無誤,嚴禁存在誤導性,且信息必須完整,不能僅僅涵蓋部分內容。

在這裡有必要解釋一下香港的上市制度。香港上市制度並不是單純的註冊制,而是介於美股和A股的一個中間方案,更接近於覈准制。這種嚴謹的上市制度就要求了問詢與聆訊的存在性,合理性。

擬上市公司在上市前一般會披露兩個版本的招股書,第一個版本是「申請版本」。在聆訊後會出現第二個版本的招股書,稱為「聆訊後資料集」。仔細研讀這兩個版本的招股書,就能發現港交所問詢和聆訊的內容。公司的詳細盈虧,風險提示,在招股書中都有詳盡說明。

綜上所述,要對擬上市的信息有詳盡把握,必須要認真研讀該公司的招股書。


針對這個問題專門請教了一下前輩,個人總結如下:

首先問詢和聆訊都是非公開進行的,所有的反饋都是體現在招股說明書的變化上,招股說明書內容是信息披露過程的核心,其完整性,準確性和透明度是焦點。

其次香港上市制度並不是特別的註冊制,其實個人理解更接近於覈准制,港交所對公司上市前端監管主要分為問詢和聆訊兩個部分。

最後前面提到招股說明書內容是核心,所以說其不但要正確,同時不能存在誤導性,還有披露是完成的並不只是涵蓋部分,在這種情況下,很大程度上披露的是完整和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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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關鍵在於制度!比如說上市公司造假當事立即槍斃!沒收所有產財!高壓政策下我可說百分之一百沒有敢碰高壓線!就像酒駕現在比以前少幾百倍!像康美葯業造假手段惡劣居然幫著帶頂帽子有什麼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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