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應對超強颱風工作檢討結果,保安局建議遇上超強颱風時,成立一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督導委員會,負責監督、應變及善後工作,並制度化。政府又提出在某些「極端情況」下,僱員於8號信號取消後,在他們所在地方多留兩小時,並非立即上班或外出,當局會評估及審視情況,並在天文臺改發3號信號前,向市民公佈「極端情況」是否適用,是否需要延遲復工時間。

工聯會郭偉強關注,日後如再遇到極端天氣,在缺乏善後人手時,政府會否有後備方案,邀請駐港解放軍協助。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示,超強颱風山竹襲港期間,當局出動的應急部隊,每日有1萬6千至1萬7千人,日後會加強培訓及裝備,他有信心可以應對情況。

區志光說,根據基本法第14條,如果特區政府有需要,可向中央要求協助,由駐軍維持治安及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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