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小学堂&1957部落格转型公告
知识小学堂
Q:申请许多政府福利时(例如: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审核的标准都会写到「以最低生活费XX倍计算」,你知道「最低生活费」是什么吗?
A:其实,最低生活费是中央主计机关依据「当地区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60%订定,若新年度计算出支数额超过与当天度最低生活费5%以上时,就会进行调整」。(法源依据:社会救助法第四条)
目前有自订最低生活费的县市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金门县、连江县,其他没有自订最低生活费的县市将以台湾省的金额做为标准。
年底适逢各县市复审时间,若对于各县市的申请标准有疑问,欢迎您直接拨打1957进线洽询。
原本每个月小编都会截取近期即将开办、即将截止的福利进行发文
但许多福利「每年其实都没有特别调整申请标准」
所以未来1957部落格将转型为
『原贴文若有更新则进行维护』或『有新兴福利资讯才会再发新文』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