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努爾 財經 第1張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最高檢5月7日消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努爾·白克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努爾·白克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努爾·白克力,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努爾·白克力利用擔任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代主席、主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報道:

倒在「腐敗重災區」的努爾·白克力:大搞家族式腐敗,搞權色交易

南都訊 記者 呂春榮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3月16日消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努爾·白克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倒在「腐敗重災區」

努爾·白克力是去年9月21日被查的,彼時,距離他在國家能源局局長的位子上工作尚不足4年。

公開資訊顯示,1961年8月出生於新疆博樂的努爾·白克力曾長期在新疆工作,有30多個年頭,歷任新疆喀什地區行署專員助理、副專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祕書長,烏魯木齊市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2008年1月,當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主席。擔任近6年的自治區主席後,2014年底,努爾·白克力被調往北京,主政國家能源局。

上任伊始,努爾·白克力原被寄望能「重震能源領域的官場生態」。據當時媒體報道,國家能源局已經成為腐敗重災區。僅2014年4月以來,就有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以及核電司司長郝衛平、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電力司副司長樑波、綜合規劃司司長俞燕山等數名司局級及以上官員被調查處理。

不過,努爾·白克力也未能通過「反腐大考」,倒在「腐敗重災區」。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努爾·白克力落馬前一天,此前被查的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曉林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大搞家族式腐敗,搞權色交易

根據今日發布的雙開通報顯示,經查,努爾·白克力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企業經營、礦產資源開發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不僅如此,他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要求他人無償為其家人提供高級轎車、專用司機等服務,頂風違紀,多次違規接受高檔宴請,收受巨額禮品、禮金。此外,生活奢靡,貪圖享樂,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

通報指出,努爾·白克力理想信念喪失,毫無「四個意識」,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毫無顧忌、不知敬畏,性質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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