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三類物業可以招標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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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建設商會就新盤招標方式發出新指引,以取代於5月9日發出的版本,並最遲於6月1日全面落實。

地建會發出新指引,列明3類物業可招標開售。(資料圖片)

指引列明,除了以下三類物業,其他物業一概不准以招標方式出售,包括:獨立屋、洋房及特色戶(如複式單位、頂層連天台或平台單位、低層連平台或庭園或花園);具有3間或以上睡房,而且實用面積不少於753平方呎的分層單位;以及實用面積不少於1076平方呎的分層單位。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主席梁志堅。

與此同時,指引又規定招標文件須同時上載項目網站,以及交予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以提升交易透明度;至卡單位成交後的金額和買家選擇的優惠計劃,均會在成交紀錄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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