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邀請,這是法律問題,不是很懂。

但是法律講的是證據,有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不管是不是事實婚姻,離婚財產分割還是看結婚證的。

既然都結婚了,還會牽扯到彩禮嗎?

這個要去諮詢律師,只是我個人認為,彩禮錢屬於婚前的雙方協議,如果沒有彩禮錢,女方不同意領證結婚。

如果諮詢律師,女方屬於為要彩禮錢而只領證,卻無事實婚姻,會不會有欺詐行為?

這些都要諮詢專業律師,而且你的彩禮錢的證據也要有,否則可能對你不利。

不過既然結了婚,那就好好考慮一下,別那麼衝動鬧離婚,畢竟再結婚,就算二次婚姻了,所以還是慎重對待比較好。


都領過證了,就是法律認可的婚姻關係了,所以彩禮是不會退還了,既然無事實婚姻,雙方自願同意離就離了,也不需要法院判,如果不願意離,可以訴訟離婚,還有不知是誰提出的離婚,鑒於是女方,那麼從道義上女方該適當歸還男方錢物,例如結婚三金等等損失,雙方最好協商。以上個人意見。


對法律這條我不清楚,不過從領到結婚證那一刻,在法律上就是夫妻,沒有事時這事需要證據,或雙方承認,離婚這點就要看領證的時間了,最大的可能,也就是彩禮,會退回大部分,這部分應該算做名譽上的補償,因為沒有事實,也就是對別的財產不會有牽扯的,領離婚還得去法院,最好是商量好來個好聚好散,


與真正結婚生活在一起的人一樣!法律不是兒戲,法律只認結婚證,不會管到你睡沒睡到一起,那是你們自己的事。只要有結婚證,就會涉及到彼此的財產,什麼彩禮,那應該是你自願送與她父母的。要分手,彼此好好溝通,法律上的夫妻,也是夫妻,到法庭上,與判生活在一起的夫妻是一樣的!


由法律機關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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