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爭,換是我,我為什麼不去爭女兒撫養權,我自己一個人辛苦帶大的孩子,他作為父親,不就是每個月給些家用,其他都不管,他憑什麼要爭撫養權,他憑什麼,他對孩子盡到為人父的責任沒,在孩子成長的路上起到什麼引導沒,他花在孩子身上的時間有外面陪小三時間長嗎?他憑什麼要爭撫養權,他為孩子洗過澡嗎?孩子生病時,他作為父親的在哪裡?等等這些,他做到哪條了,憑什麼我自己一個人累死累活帶大孩子,教育孩子,教孩子走路,教孩子說話,教孩子唱歌,教孩子學英語,教孩子跳舞,教孩子怎麼在面對困難時要怎麼做,同時還要做孩子的心裡醫生,還要教孩子自我安全意識,懂得怎樣保護自己,等等這些,有很多都應該是要父親完成的,可是最後變成母親的責任了,那他這個做父親還要他做什麼,起不到父親還起到作用,而且還帶了壞榜樣,如果法律還把撫養權判給他,那我就懷疑法律的公正了,這樣的人,連最起碼的父親責任都不知道,就是生活環境不錯,其他就沒有了,這樣孩子撫養權判給他,我寧願當初不要生下孩子,也不要孩子跟這樣的人生活在一起,都說父母是孩子的榜樣,他起到什麼榜樣?一定要爭孩子撫養權爭到底,憑什麼不爭,憑什麼我辛苦帶大的孩子就要跟他,如不是為了孩子為了家,我們這些全職在家的太太,能不有班不上的嗎?有錢不爭是傻子,就因為家庭原因才放棄在外奮鬥事業,所以也脫離社會幾年,沒錢,沒工作,這些是誰的錯,難道又是我們全職太太的錯嗎?哪有又有誰為我們錯過的黃金年齡奮鬥事業的時間買單,怎麼到最後法律還要把我們的孩子判給對方,就因為我們全職太太沒工作,沒錢,這些原因是誰造成的,難道是我們全職太太嗎?如是這樣,那以後誰要女人在家帶孩子不出去工作的都要判死刑,要麼就換個位置,我們女人出去工作,男人專門在家帶孩子,當初我們女人怎麼樣做,怎樣帶孩子的,通通都來一遍。敢答應嗎?


離婚協議的時候,是協議給她爸爸的。我一直以為我能放的下孩子,我用工作來麻痹自己,每天把自己的時間安排的滿滿的,不讓自己有精力去想。可是,每天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後,夜深人靜了,依然睡不著,翻著孩子的相片,流眼淚!看她爸爸的朋友圈,看有沒有更新她的動態,每天要看二三十次。我發現,我實在是受不了沒有孩子在我身邊,我覺得我現在活著就是為了孩子。我那個時候,我就下定決心,我要把孩子要回來,哪怕以後不找人了,哪怕以後再辛苦,我也要把孩子要回來。然後,我就跟孩子爸爸商量,他也同意了。撫養權要回來了,孩子就是我的寄託,不能沒有她。


為什麼事,非離不可,難道為了孩子不離不行嗎?雙方的毛病,錯誤認識一下,改一改,離婚後,雙方又另尋主兒結婚,再婚不一定幸福,再婚沒有頭一次的好,都是表面笑,心中免強,對湊的婚姻,由次孩孑受到極大傷害,更本得不到幸福,你找的另一伴,表面對孩子非常喜歡,內心非常厭惡,你把撫養權爭取到,孩子也得不到幸福,當時看,你對孩子不捨,將後在後父的淫威下,還沒有他親父代的好,因為你一但失去顏色,後夫連你都厭惡,在外另找新歡,你只有以淚洗面的日子過,勸你回頭是岸。


如果父親能有母親百分之30的心思關心孩子,我都會把孩子的撫養權給他,基本上都是守寡式育兒,父親除了錢什麼也不插手,我問過前夫如果後媽對孩子不好怎麼辦?他說受著,能怎麼辦?想想都心寒,儘管母親經濟沒有父親好,但是能全心全意的愛孩子,有句有後媽就有後爹,孩子可能物質生活沒有受到苛刻,但是父親本就不關心孩子,能指望後媽嗎?孩子長壞了怎麼辦?孩子的一生可就毀了!哭都來不及!


當然了,孩子是最寶貴的,離婚了,夫妻可以沒感情,孩子可是娘身上的一塊肉呀,誰會丟掉自己身上的一塊肉呢?

尤其是幼小的小孩子,媽媽怎麼會忍心放棄了,那她會喫得下飯麼,會晚上睡得著覺麼?她會活不下去了,哭的眼淚都成了河,有的女人還會想念孩子,得病呢!

可有的孩子爸爸也十分想念孩子,沒有了孩子也會活不下去。如果孩子媽媽再不負責任,整天不管孩子,交給她,會讓人不放心,所以一定得搶過來呀!

無論是誰爭到孩子的撫養權了,都好好地對孩子好。離婚了也要好好地對待前任,前任看視孩子,也要給予配合。給孩子多一些正能量的東西,父母不會因離異而消減血緣關係。


兩個孩子撫養權都歸我,為了要撫養權,男方不給撫養費了,我答應了。女人累點苦點不算什麼,自己躺手術臺生的孩子,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陪他們學習,玩耍,逛街,苦點累點我願意。孩子兩歲我就送託兒所了,為了掙點錢不容易。男方沒陪過孩子,話很少,工資也很少,除了手機,電腦遊戲,就是網路賭博。他媽媽也說了,一輩管一輩,她只管自己的兒子,好吧,你去管吧。現在我解脫了。我不用再當你們的免費保姆了,不行再費力氣討好你了,為了那婆媳關係好點,我總是隨著你們,因為我愛我老公啊。現在不會了,他要離婚的,那就離吧。我陪著兩個孩子長大我知足了,努力掙錢孝順父母。


關於爭孩子的撫養權有以下幾方面原因:〈一〉關係各自名聲……男方表示有責任心,女方代表有慈愛心;反之,名聲不好!〈二〉中國傳統血脈承繼……男方撫養孩子代表正統。如果女方照顧孩子,後爹對孩子不好,是大家揪心的痛,倘若出了問題,女方更是自責!〈三〉為了防老……自私的表現!究竟誰撫養孩子,法律規定的很清楚……即經濟狀況,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和孩子自願三個原則,但我們還要從良知和道德層面考慮孩子平安為第一要務:〈一〉如果一方在道德水準上蕩然無存,不配爭孩子撫養權!一是對孩子是一種羞辱,二是可能影響孩子生活習慣,三是孩子可能存在安全隱患……〈二〉有過錯一方並且不認罪悔改反而一條道走到黑……堅持離婚,說愛孩子就是自欺欺人!〈三〉若只是兩個合不來並且真愛孩子,能做到永不再婚(避免後爹後媽對孩子不好)和自己帶孩子過下去的一方纔配撫養孩子!否則,為個人所謂的快樂和幸福而活的人……與孩子本身就有衝突!萬一後爹或後媽對孩子不好,誰來負責?孩子受到傷害,彌補得了嗎?……所,如果父親有良知就必須撫養孩子,母親愛孩子可以全力支持!


過了十年什麼也沒有了,沒有工作沒有固定收入怎麼養孩子?靠著男方那點不靠譜的撫養費過著苦哈哈的日子孩子也會跟著受苦,帶著孩子就意味著放棄很多機會,現實很殘酷,如果男方有經濟條件有老人幫忙也可以暫時交給他,要不要撫養權還是根據自己的情況而定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女人,但凡有點責任的女人都要孩子,因為似乎孩子在自己身邊是最安全的,看著他成長,感受孩子帶個每個快樂,孩子如果在父親身邊,萬一娶個惡婆娘把自己孩子怎麼樣了怎麼辦,除非男人答應我不娶,我才把孩子給他,說明他是實打實的愛孩子。令跟討飯的娘,不跟當官的爹


因為孩子從小就是我一泡屎一泡尿拉扯大的,因為孩子對我的依戀,因為他父親的極度不負責任,因為他父親品行不端三觀不正,因為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成長為跟他父親一樣的人。所以,再苦再難我要帶著孩子,不敢說讓孩子成為棟樑,至少讓他成為一個不危害社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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